(2019年9月26日瑞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和鞠海亭的书面辞职请求,经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鞠海亭辞去瑞安市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报瑞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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