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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0-05-15     阅读次数:244417     作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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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3日瑞安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61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0年瑞安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温州市委和我市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以及市委十四届八次全会部署,紧扣全市中心大局,按照政治高站位、监督高标准、服务高水平、工作高效率的目标,依法履职,规范行权,扎实推进新时代我市人大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发展,为助力打好三大会战、建设三大名城,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相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

(二)听取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科学技术进步工作和经费使用、完成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相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

(三)听取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相关准备工作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相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乡村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相关准备工作由农资工委负责。

(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关于食品药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相关准备工作由法制内司工委负责。

(七)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财政扶持工业经济发展政策资金绩效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相关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八)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数字经济引领实体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相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

(九)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相关准备工作由农资工委负责。

(十)听取和审议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相关准备工作分别由城建环保、农资、教科文卫工委负责。

(十一)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相关准备工作由法制内司工委负责。

(十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工业用地有效供给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相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

(十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执行情况和“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相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

(十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关于加快集云山公园建设,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休闲健身需求”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听取和审议,相关准备工作由法制内司工委负责。

(十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 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相关准备工作由社会建设工委负责。

(十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小学生减负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相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

(十七)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政府民生实事代表票决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相关准备工作由代表工委牵头,相关工委配合。

(十八)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相关准备工作由代表工委负责。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和审计工作等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

(一)听取和审议关于2018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相关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二)听取、审议和批准市政府关于2019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相关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相关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相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视情审查并批准预算调整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相关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相关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相关工委配合。

(七)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地方财政决算和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相关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检查《海洋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相关准备工作由农资工委负责。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检查《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相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检查《全民健身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相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

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严格按照《瑞安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办法》的规定,坚持被动审查与主动审查相结合,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对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计划的项目,各负责单位要注重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按照监督法和监督条例的要求,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加强调研、认真实施,共同完成各项监督工作任务。同时,常委会可根据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形势任务的变化,适时对监督工作计划作必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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