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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尧弟副主任率队调研《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发布时间:2020-07-17     阅读次数:5582     作者: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司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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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薛尧弟率队赴市交警大队,开展《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调研活动

薛尧弟一行实地视察了市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听取了2020年上半年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宣传实施等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大代表就如何加强互联网电动自行车、快递及外卖派送员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发表意见建议。

据悉,我市机动车保有量达51万辆、登记备案电瓶车超过55万辆。市交警大队以“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为抓手,统筹落实疫情防控和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措施,上半年我市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自2020年5月15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出台以来,市交警大队通过新媒体+传统媒体矩阵宣传、开展路面严管、加强源头管理、推出“非机动车”上牌“一件事”便民措施等举措,加强了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7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至今,共查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闯红灯、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1.1万余起。

薛尧弟对市交警大队前期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成效给予肯定。他强调,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的交通出行和生命财产安全,需求迫切,社会关注度高。交警部门要持续强化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加强《条例》宣传广度,加大交通违法查处力度,提升部门工作合力,切实推进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有效实施,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司工委  吴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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