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6日瑞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五十五条规定和张海飞、陈继昌、黄文祥、林明玉等4人的书面辞职请求,经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张海飞等4人辞去瑞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陈继昌的瑞安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黄文祥的瑞安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瑞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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