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发布

  • 决议决定
  • 审议意见
  • 人事任免
  • 人大公告
栏目信息搜索

• 审议意见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重要发布 > 审议意见 > 正文
关于《瑞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0-10-09     阅读次数:43888     作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0

(2020年9月23日瑞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67次主任会议通过)

                    

瑞安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瑞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的议案,经审议,会议认为该规划思路清晰、重点明确,有利于保护瑞安的历史文化价值与特色,符合瑞安作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实际情况和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长远发展需要,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核心价值提炼要精准。市住建局和规划编制单位要会

同相关专家对瑞安城市的文脉、传统、特色等进行梳理、研究,借鉴温州在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经验,精准提炼出最能体现瑞安历史文化名城内涵和特色的核心价值。

二、保护范围划定要合理。要研究考虑在集云山南麓设立一条新的历史文化带,构建“四区一带”(四个历史文化街区和一个历史文化带)的保护格局。集云山作为瑞安城市的起源,比其他四个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都要久远,在集云山脚(西岙)有瑞安最早的县治遗址鲁岙,距今已有1780多年的历史,设置这一历史文化带,可以将瑞安古城的历史向前推移1780多年,有力提升瑞安历史文化名城的底蕴。同时,要将瑞安的母亲河“温瑞塘河”、老工业遗存“百好乳品厂”纳入保护范围,百好乳品厂老厂房作为康养功能的规划应终止实施。

三、保护措施制定要适度。要兼顾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可持续发展。核心区要严格保护,历史城区内的其它区域要充分考虑城市有机更新的需要,为瑞安今后城市的拆改留下空间,如视线走廊设置、建筑高度控制等保护措施应当适度。

瑞安人大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瑞安人大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602593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