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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0-10-09     阅读次数:43569     作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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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3日瑞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67次主任会议通过)

                    

瑞安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司工委的调研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检察院为认罪认罚制度的落地生根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实现了提高刑事诉讼效率、案件繁简分流和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初步目的。但作为一项崭新的司法制度,由于配套制度不够健全,考核设置不够科学等原因,在我市司法实践中存在适用不严谨、量刑规范化精准性有待加强、权利保障不到位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升司法公信力。转变司法理念,在深刻认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重要意义的同时,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中的主导地位作用,注重认罪认罚案件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让人民群众在具体案件中更多地感受到公平正义。更加积极主动地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制度探索,注重经验总结和提炼,确保新制度得到认真执行和有效落实。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理性对待考核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以应对和防止考核异化。加大制度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讲,加强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扩大和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知晓范围和适用率。

二、规范量刑标准,提高量刑精准度。加强学习培训,提升精准量刑能力,既要充分考虑以往判例,参照量刑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实行类案量刑的总结,又要在审结报告中对量刑建议进行充分论证,对提出量刑建议的客观性、合理性进行分析研判,确保提出的确定刑量刑建议精准。统一量刑建议指导意见,综合考量行为人教育改善的难易度、认罪对办案价值量大小以及认罪愿意接受处罚但不认同检察机关量刑建议、认罪认罚但因自身客观原因而无法退赃退赔、赔偿损失等特殊情形,明确不同阶段、不同程度的认罪认罚情节所适用的具体从宽限度和幅度。加大智慧检务建设,合理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帮助检察官实现量刑建议的精准化、均衡化。

三、健全工作机制,加大保障力度。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完善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平衡类案处理,确保案件经得起事实和法律的检验。积极推动侦查阶段有效启动认罪认罚制度,充分阐明侦查阶段认罪认罚可能享有的权益,促使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在不降低侦查取证标准的前提下为侦查取证带来便利。积极构建科学的量刑协商机制,完善量刑协商程序,进一步探索建立证据开示制度和量刑规范公开制度,在严把量刑标准前提下,加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的沟通交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不断提高量刑建议的合意度。积极发挥值班律师作用,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值班律师定位,合理强化值班律师的功能和权利,并配置相应的程序规则和保障机制来确保其规范、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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