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5日瑞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65次主任会议通过)
瑞安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以下简称市文广旅体局)关于接受市人大常委会评议的自查工作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评议调查组的调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文广旅体局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在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发挥、文旅体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着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全域旅游发展不足、文遗保护工作仍有短板、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评议意见:
一、科学谋划,完善文旅公共基础设施。科学编制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规划,并将具体建设项目融入新一轮的国土空间规划,按规范、标准落实文化设施用地。尽快谋划启动市文化馆、瑞安人民剧院等设施的改扩建或迁建工作;加快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等基层文体设施建设步伐。加大《瑞安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实施力度,加快旅游景区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同财政、资规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争取更多财政资金和土地供给,为我市文旅事业发展提供要素保障。
二、深挖内涵,提升旅游产业发展生命力。充分挖掘我市历史和人文资源,加强对高则诚、孙诒让、伍献文等重要人物的研究,将“南戏故里”文化、耕读文化等特色文化和研学活动融入旅游项目中,拓展旅游发展新领域,提升文旅产业竞争力。将旅游同美丽乡村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开发、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等相融合,拓展农旅融合发展路径,强化理念创新,打造农旅融合特色亮点。根据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生态资源等条件谋划民宿重点发展区域,完善民宿周边设施,切实解决“留客难”问题。重视打造旅游精品,精心实施“云江悠境”和“陶泉福地”南北两条旅游精品带,优化沿线环境,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景点品质。
三、增强意识,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网络等媒介,加强对《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良好氛围。制定文化遗产保护方案,完善市、镇、村三级保护机制。推进“非遗”保护和传承,将文化遗产保护和全域旅游相结合,做到文化遗产资源的活态利用。
四、注重服务,提升队伍活力。加强局机关干部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有计划组织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开展不同层次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干部廉政教育和行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加大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健全巡查监管机制,建立执法责任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促进文旅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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