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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使用人大监督的“权杖”
发布时间:2018-09-30     阅读次数:21549     作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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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全国各级人大都在认真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论述,积极探索和实践新时代如何发挥各级人大的职能作用,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这是当前人大工作的新课题,也是一项紧要任务。

今年九月,栗战书委员长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上发表了《加强理论武装增强四个意识,推动新时代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完善发展》的重要讲话,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思想概括为“十个坚持”,其中第九个坚持就是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

监督权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基本的重要职能,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在实际工作中就是体现为对“一府一委两院”进行监督。各级人大要把监督权用起来,坚持监督和支持相结合,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但是在实践中如何把控正确监督,实施有效监督,我们在监督理念、方式创新、职能发挥、实效提升方面还存在许多偏差不足。如监督重程序轻实效;把监督与支持对立起来;把握关心身边事与重视中心工作对立起来;把个人意志与依法监督对立起来等;把改革创新与依法办事对立起来。如何在实际工作当中纠正这些偏差,正确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呢?主要在理念上和方法上要做到“五个坚持、五个统一”,实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

——实现正确监督,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本质的特征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统一。党是领导一切的,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这就要求人大的监督工作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自觉服从与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寓监督于支持之中,与党委保持同心同行、同频同振,而不是另起炉灶,自搞一套。

——实现正确监督,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现念。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是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平台,密切联系群众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要紧紧抓住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主要民主渠道,虚心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实现正确监督,必须坚持依法监督的原则。宪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必须在宪法法律授权范围内开展活动。依法行使监督权是实现正确监督的重要原则。必须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开展监督,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各项工作法治化。

——实现正确监督,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代表人民行使权力必须符合人民的意愿,而不是凭个人的喜好、厌恶、亲疏关系来行使监督权。

——实现正确监督,必须坚持深入调研的方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是开展正确监督的前提和基础,这就要求我们掌控的情况市全面的,而不是片面的;是第一手得来的,而不是道听途说的;是有针对性的,而不是泛泛而谈、空而无物的。

那么如何实施有效监督,我想更多是体现在方法上面,做到“五个统一”。一是既要注重程序监督,又要讲究监督实效,以前人们普遍认为人大就是走了程序,以致在实践中往往重程序轻实效,这是导致人大监督效果不佳的主要原因。真正做到有效监督不仅要明确哪些事项列入监督,更要提升监督的实效;二是既要事后监督,更要过程监督,;既要关注国家大事,又要关心群众身边事;既要重视分工问题,又要协同作战;既要敢于监督,又要善于监督。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江孟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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