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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不妨具体些
发布时间:2019-03-31     阅读次数:29461     作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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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前段时间,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党中央关于人大工作的要求,围绕地方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结合地方实际,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指示为地方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其中要求创造性地做好人大工作,对地方人大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创造性做好工作是时代的需要,是发展的必然。当今社会在快速发展,新情况也伴随而来,如果用老方法去解决新问题,就会难以奏效。人大工作只有创新思路,主动作为,才能体现时代性,彰显出人大力量。当然,开创性做好地方人大工作,要毫不动摇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能偏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是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必须坚持到底。

监督具体化是一项有创造性的工作。回顾过去,我们不难发现,我市人大监督工作不断具体化,在探索中开拓,在创新中发展。尤其是本届以来,监督工作不断深化,如监督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教育执法情况、串通投标违法行为处置工作、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项目谋划情况、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作、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现场评议等等议题,监督内容具体,监督手段到位,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成效非常明显。

监督具体化就要盯住具体问题,人大一次监督,抓住一个或几个具体的问题,从严监督到位,办理单位落实问题之后,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做好相关的工作。具体不意味着多,议题精而少;具体不意味着少,监督以点带面,落实同类问题。如果人大监督面面俱到,没有突出重点,那么就会事倍功半,胡子眉毛一把抓,什么都不可能抓好。

有人会问如果监督具体了,与人大监督抓大事、议大事原则会不会不符?其实这两者并不矛盾。大事是由具体的事组成的,离开具体的事而讲大事,是只见森林不见树木,没有树木哪有森林。把具体的事情监督好了,大事自然就办成了,支流都通畅了,主流自然水到渠成。人大在对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监督的同时,也要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中一些具体事项进行监督,这样人大监督工作着力点更明确了,更加有的放矢了。

成效体现在具体事项中,具体问题的解决了,成效也就体现出来了。一些单位在会上汇报头头是道,但细看其报告内容,“假大空”并不少见,有骨无肉,有皮无血,经不起细究细问,成效躲在文字后面时隐时现。人大监督具体化是一副催化剂,能促进具体问题解决,促使成效开花结果。党委统筹干的事,政府正在干的事,群众希望干的事,通过人大监督助推,大家力往一处用,劲往一处使,使之落地生根。

监督手段也要具体得当,体现出应有的权威性。监督是为了事情更好地落实,落实得不到位怎么办?落实过程中在拖在推怎么办?这就需要一种约束力,不然就可能出现事情被束之高阁不落地,只有雷声不下雨。列表式监督非常清楚,对照表格就可知道落实情况。必要时,采取质询等手段,增强人大监督的刚性。虽然我市一些监督事项都落实得不错,但是监督的权杖还是要立于大堂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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