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粮食安全保障水平,加快推进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和保障能力现代化,根据省、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瑞安市人大常委会将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活动。
据了解,此次执法检查从4月份开始,持续到7月份,分为启动、自查、调查、审议和跟踪监督五个阶段。4月19日,瑞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执法检查的工作方案》,主要围绕2019年以来我市贯彻实施《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的总体情况,包括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粮食生产能力、耕地保护、粮食储备、粮食流通、粮食应急保障等六个方面的情况以及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条例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
为此,瑞安市人大常委会专门成立了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由常委会副主任担任组长,相关工委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瑞安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人大代表和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下阶段,瑞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视察、明察暗访等形式深入开展调查,充分了解我市贯彻落实《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实际情况,确保执法检查达到预期目的。
市人大常委会农资工委 吴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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