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人大要闻
  • 镇街动态
栏目信息搜索

• 人大要闻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人大要闻 > 正文
市人大召开市公安局工作评议动员会
发布时间:2021-04-26     阅读次数:13111     作者: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司工委
0

微信图片_20210423111954_副本.jpg

4月22日上午,市公安局工作评议动员会在市委党校报告厅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叶建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王小甫,评议调查组全体成员、市公安局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薛尧弟主持。

今年3月25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确定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为2021年度部门工作评议对象。4月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77次主任会议通过《瑞安市人大常委会对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开展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工作评议主要针对被评议单位2019年以来各项工作情况,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全面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部门行风效能建设等。评议工作自4月开始,至12月结束,具体分准备工作、调查研究、工作评议、整改落实等四个阶段。

微信图片_202104221900203.jpg

会上,评议调查组组长薛尧弟就评议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内容、具体安排和工作要求作了说明;市公安局局长王小甫汇报了该局2019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并作表态发言。

叶建辉指出,开展部门工作评议,是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的重要形式,是地方人大发挥监督职能的有效途径。通过评议,把政府部门的工作在人大这个平台上展示,然后提出一些评议意见,进行整改提高。

叶建辉强调,评议工作要把握三个原则,一是突出重点。要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市政府重点工作以及代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评议意见。二是公开公正。要注重发扬民主,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座谈交流、第三方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三是寓支持于监督之中。 要通过部门评议这种“健康体检”的监督形式,支持和推动市公安局更好地依法履职、文明执法,以更好的作风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促进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

叶建辉要求,评议调查组和市公安局要相互配合、共同努力,确保评议达到预期的效果。一方面,市公安局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将评议工作提上议事日程,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落实;要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和评议工作的关系,把评议工作与单位本职工作有机结合、合理安排、整体推进,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对评议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逐条研究,制定对策,并抓好整改落实;通过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努力提高公安工作能力和水平,树立群众满意的公安队伍形象。另一方面,市人大常委会评议调查组要在尊重公安机关依法办案的基础上开展评议,帮助公安部门抓好队伍、抓好工作,做到监督不越权、评议不干涉,同时要做好跟踪监督,助推公安机关全面整改提高。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司工委   王珏轶

瑞安人大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瑞安人大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602593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