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二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加强了对财政专项资金细化工作的监督。虽然编制预算草案时专项资金已经明细到科目,但由于每年人代会召开时间较早,部分专项资金还需要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明确和衔接具体工作,所以切块的资金还没有项目具体实施计划。如2011年预算安排生态补偿资金5172万元,预算安排了但到六月份还没有细化到各有关乡镇的工作计划,致使资金也一直滞留在财政户头。因此,从去年开始,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在审查预算草案时就要求部门要重视专项资金细化计划的编制工作。之后,在市人代会的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上,向市财政局提出完善专项资金细化预算编制的建议要求。今年人代会后,以人大常委会文件形式,明确要求市财政局报送部分专项资金的细化计划便于今后的监督。根据市财政局报送的相关材料,财经工委进行了认真的审查。针对部门细化计划的不同情况,提出审查意见回复市财政局,如已细化到具体实施项目的地方教育附加费、瑞祥新区和经济开发区建设经费同意按照报送的细化计划来下达;全球眼建设经费、水利设施建设经费和医疗机构修补经费需要继续完善细化计划,并在要求的时间内向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报送待审查。今后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市财政局下达的专项资金项目细化计划,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专项资金和具体项目实施工作计划相衔接相匹配,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黄淼
201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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