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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住建局工作的评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1-06-15     阅读次数:43414     作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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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3日瑞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80次主任会议通过)

                    

瑞安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住建局关于接受市人大常委会评议的自查工作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评议调查组的调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住建局认真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法律、法规,不断破解城乡建设管理难题,在推进城乡美丽蝶变、提高住房保障水平、推动行业稳健发展、创新工程审批改革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但在建筑用材质量监管、物业和装修监管、消防审批验收、建筑业扶持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提出如下评议意见:

一、主动作为,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切实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加强建筑用材、物业管理、装饰装修等监管。特别是要强化建筑用砂质量监管,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在建工程的淡化海砂进行定期抽检,严把建筑混凝土质量关。切实履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监管职能,制定出台物业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履职监管,促进物业管理水平提升。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厘清市县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职责边界的指导意见》(浙建综执〔2017〕110号)文件精神,切实担负起房屋装修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对投资额30万元以下、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以及未办理施工许可装修项目的监管;加强对全装修住宅各环节的质量监管,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资源浪费;严把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关,实现关口前移。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推动行业监管向信用管理、信息化管理转变,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平台公示和媒体曝光等工作机制,进一步补齐监管短板、规范市场秩序。

二、优化服务,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持续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建筑业扶持政策,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大建筑业重点企业培育力度,建立重点建筑企业培育名录,引导企业转变组织模式和管理方式,支持施工总承包企业做大做强,助力专业承包企业做优做精,加快形成以重点企业为龙头的现代建筑产业集群。努力解决建筑企业维修仓储用地紧张、淡化海砂产能有限等实际问题和困难。加大对住房建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力度,着力增强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和从业人员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建筑业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三、转变作风,切实提高工作效能。要抓实抓牢部门职责,加强队伍业务培训,增强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推动住建工作再上新台阶。要提速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强化过程监管,指导建设单位提前做好消防验收备案准备工作,缩短消防验收备案周期。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拓展承诺制、“多合一”审批应用范围,努力实现全过程“网上办、零次跑”,进一步优化建筑领域营商环境。建立代表建议办理闭环管理机制,提高代表建议办理效率和办理质量,对近三年来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切实解决代表反映的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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