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之窗

  • 代表活动
  • 代表声音
  • 代表风采
栏目信息搜索

• 代表声音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代表之窗 > 代表声音 > 正文
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1-06-16     阅读次数:72803     作者: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0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12月印发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为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创造更加良好环境,文件下发已有一年多时间,但我市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偏差,甚至有不到位的地方。

一、主要表现

1.各种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等事项名目多、频率高,有些学校一学年要接受高达四十多次。

2.各类调研、统计、信息采集等活动交叉重复进行,比如学校办学水平、办学质量评估、教学常规调研、教育强镇、经济强镇创建、教师劳动年报、工资年报统计、教师基本信息、教师职称结构统计以及教师人才库的建立。

3.在落实安全稳定、扫黑除恶、五水共治、读书征文、创优评先甚至拆迁等工作,向学校和教师摊派任务。

综上所述,极大地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给教师增加了额外负担。

二、建议和意见

必须牢固树立教师的天职是教书育人的理念,切实减少对教师不必要的干扰,把时间还给教师。

1.教育局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聚焦教师立德树人,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2.坚持分类整理,从源头上查找教师负担,大幅精简文件和会议,提倡教师档案电子化管理。有些必做项目时间适当延长,如针对教师工作量相对稳定,年度考核采用三年一个周期评定,期间对优秀、不合格教师适当补充;聘用合同和教师聘任制结合起来,实行三年一聘。

3.坚持标本兼治,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突出重点,大力精简治标,如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培训和活动。

4.协调部门、社会各界力量,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依法依规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要统一部署和依法依规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工作。部门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年前报教育局审核,由办公室统一报党委审批,期间不得增加项目。

5.清理精简现有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对现有涉及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进行一次集中清理,严格控制总量和频次。确保对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有所减少,清理后保留的事项实行清单管理。

6.合理安排专项任务。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的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消防安全等重要专项工作,确需中小学教师参与的,由教育局严格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不得影响正常教育教学,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开展相关工作。

7.规范精简各类报表的填写,要严格规范涉及中小学教师的有关报表填写工作,根据需要统筹安排各类报表填报工作,精简填写内容和次数,不得重复上报各种数据及多头填写表格现象。



领衔人:张德光

瑞安人大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瑞安人大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602593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