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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1-08-13     阅读次数:82060     作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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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4日瑞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82主任会议通过)

                    

瑞安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的调研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去年以来,市政府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作为民生实事项目和“六重”清单项目进行捆绑攻坚,坚持政府引导、居民参与、街道实施、共同缔造,在项目推进、资金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但仍存在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改造成效不够明显、服务监督不够有力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改造成效评估体系,结合现有项目实施情况,对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等各类项目及时开展实施效果评价。要深入研究改造项目类别,科学确定改造项目的出资比例,避免政府大包大揽,真正做到百姓可接受、政府可承受、发展可持续。统筹兼顾国有土地上老旧小区改造和集体土地上的老旧小区类似改造项目,确保资金补助政策的普惠性和公平性。探索“一小区一团队”的专班化运作模式,指导帮助老旧小区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动员小区党员干部、社会贤达和其他热心群众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高居民改造的积极性。引入竞争性改造机制,按照是否具备长效运维条件、改造意愿高低、自筹资金到位率高低等指标进行评估赋分、综合评价,结合年度财政资金安排,将排名靠前的老旧小区优先列入当年改造计划,让最需要改、最愿意改、改了能管好的老旧小区先行改造、先得实惠。同时,属地镇街可将是否成立业委会作为申报老旧小区改造的前置条件。

二、细化整体推进举措。结合海绵城市、儿童友好型城市、未来社区、污水零直排社区等创建工作,进一步梳理消防安全、垃圾分类、污水零直排等民生类项目清单,涉及水、电、气、网等改造项目的,要做到同步实施;同时,优化立面改造、绿化提升等“菜单式”选改清单,努力做到“综合改一次”,避免二次翻修。要统筹兼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周边高度关联的城市有机更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建设等项目,系统谋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新建、改建工程,完善社区基本服务功能,着力构建完整居住社区,促进区域整体品质提升。引导市场主体在技术、资金、人才等方面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管理、运营全过程,探索推行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实现“设计+建设+运维”一体化推进;创新推行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管理等模式,积极推动设计师、工程师进社区、进小区,驻点辅导居民有效参与改造。

三、优化过程服务指导。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最多跑一地”审批改革,开辟“绿色通道”,推行“一窗受理、一表审批”的并联审批模式,优化审批事项清单及流程,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要结合瑞安实际,研究制定《瑞安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指南和技术导则》,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进一步健全项目管理机制,科学安排施工工序并压缩工期,尽量减少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制定出台《瑞安市老旧小区改造后长效管理工作方案》,明确业委会、物业公司后续运营管理工作要求,确保长效管理有标准、有落实。属地镇街要加大指导服务力度,督促业委会规范做好资金使用、物业监管等工作,大力开展“红色小区”“红色物业”等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居民自治管理机构,夯实小区管理基础。建立健全老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引导物业进小区,以专业服务促进小区管理,通过社会化管理、准物业管理、社区自治管理等多种模式,促进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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