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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1-10-25     阅读次数:8916     作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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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1日瑞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全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有效宣传,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新时代法治瑞安建设,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我市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标兵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根据全国、省、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发挥各类宣传阵地、载体作用,通过形式丰富的普法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标兵,高水平打造“青春都市˙幸福瑞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持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进群众日常生活。深入宣传促进乡村振兴、促进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地方性法规等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丰富青少年普法资源,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深化法治实践活动,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村(社区)组织队伍法治教育,提升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注重实践养成,把法治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不断提升全社会公民法治意思和法治素养。

四、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打造一批蕴含法治精神、深受群众喜爱、有辨识度的法治文化作品。因地制宜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阵地规模化、品质化。结合部门特点,打造集普及行业专门知识和普及法律知识的“双普”教育基地。

五、着力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抓好国家机关系统内普法和社会面普法,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坚持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实时普法。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使典型案事件依法处理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广泛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积极支持发展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智慧普法,提高普法产品供给质量,使普法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六、积极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深入推进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及动态管理,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深化依法治校、依法治企、依法治网等专项治理,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对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应急状态下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七、切实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普法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法治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保障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推动普法力量和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强化普法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工作,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标体系,开展“八五”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决议有效实施。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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