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1日瑞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建议瑞安市新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由人大代表中的党委领导,拟担任人大主席、副主席职务的人选,乡级人民团体负责人,农村和企事业单位的一些负责人,部分党外人士及其他方面有关人员等组成,拟担任政府领导人员的代表不宜选举为主席团成员。新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组成人员名额确定如下:
塘下镇 17人
陶山镇 15人
桐浦镇 11人
湖岭镇 13人
林川镇 11人
马屿镇 15人
曹村镇 11人
高楼镇 13人
平阳坑镇 9人
芳庄乡 9人
北麂乡 7人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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