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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瑞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01-13     阅读次数:22662     作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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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0日瑞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瑞安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瑞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定于2022年2月17至20日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一)听取和审查瑞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批准瑞安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瑞安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查瑞安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瑞安市2022年预算;(四)听取和审议瑞安市2021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票决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五)听取和审查瑞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查瑞安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七)听取和审查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八)选举瑞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九)选举瑞安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选举瑞安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瑞安市人民法院院长、瑞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十)选举瑞安市出席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十一)通过瑞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十二)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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