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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债情况 防范财政风险
发布时间:2012-09-18     阅读次数: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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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张,政府融资盘子也在扩大,举债的资金规模到底有多大,这些举债资金具体使用在哪些工程上,财政的风险究竟如何等等,已成为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近期,瑞安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近二年债务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就地方政府性债务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议。

截止2012年6月底,我市政府性债务规模为33.54亿元,全部是直接债务,上半年新增债务8.64亿元,偿还债务2.1亿元,债务余额净增6.534亿元。单从偿债率和债务率指标来分析,我市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目前还是适度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同时,我市从2007年开始就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建立了偿债准备金制度,每年在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一定的比例资金作为还债来源,也在一定程序上积极地预防和化解了债务风险。但目前在政府性债务计划执行中必须要引起关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融资平台再融资能力偏弱。融资平台过分依赖政府信用借款,自身资产抵(质)押的再融资能力不足。二是融资渠道单一。基本上是依靠银行贷款,如2011年底我市债务余额2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24.4亿元,占政府性债务余额的90.36%。三是偿债来源单一。偿债资金来源的80%左右为财政性资金,对土地收入的依赖度很高,随着政府土地财政收入大幅减少和经济形势下滑,那些以土地出让金收入作为偿还来源的项目面临空前的压力,致使财政风险空前加大。

针对我市地方政府性债务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为了防范财政风险,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三点审议意见:

一是建立合理的债务风险评价机制。要看是否具有偿还能力为关键来合理考虑举债规模,而不是以扩大投资规模多少来确定需要的举债金额。

二是建立多渠道的融资机制。加快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加快经营性国有资产整合步伐;拓宽政府融资渠道,继续实施财政性资金存贷挂钩办法,积极引导银行资金投放到重点工程建设中。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完善举债归口管理,继续实行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规范政府性债务计划编制和审批流程;建立政府投资计划与债务计划的联动机制,发展与财政部门要统筹考虑建设规划与债务规模。

                                

                                    人大财经工委 黄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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