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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下镇人大:深化民生实事票决制 生动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
发布时间:2022-05-12     阅读次数:7161     作者:塘下镇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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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新时代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创新实践,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抓手。2018年以来,塘下镇人大紧扣三个阶段六个环节,环环相扣,不断深化民生实事票决制,形成了生动的地方人大履职实践。4年来,塘下镇总投入财政资金14.91亿元,建设完成民生实事项目40个,子项目163个,代表满意及基本满意率为90.2%

(一)以最宽的广度收集民情,着力做好民生项目征集初定工作。镇党委高度重视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每年都提前谋划、充分准备,在前一年年底就启动次年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工作。一是全方位征集。同步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塘下发布、瑞安日报塘下专版等途径发布征集公告,更多渠道征集项目;借助代表联络站平台,依托政府各科室、部门征集意见建议,更为广泛掌握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形成符合塘下群众实际的民生问题清单。二是多层面探讨。将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反馈到政府各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基层站所进行深入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本着“财政可承受、群众得实惠、项目可实施”的原则,召集财政、规划等科室多次研讨,对初选项目情况进行逐一对接和可行性论证。三是分类别对待。征集到的问题,按轻重缓急分类别对待。对社会效益较为突出的民生类公共事业项目,一般应为当年度可以完成的,确需跨年度分步实施的项目,应有明确的年度阶段性目标。如代表建议“启动海安古城保护与旧村改造”,属于重大发展问题,受限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约束,不适合列入民生实事项目,建议转为闭会期间的建议意见办理。

(二)以最大的限度体现民意,全力做好民生项目审议票决工作。为了使民生实事初选项目的内容符合民心、程序符合规定,始终体现民生实事的普惠性、公益性、严肃性。一是初定方案,再次让专家“会诊”。民生实事项目初选方案确定后,镇民生实事征集办将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报告及项目具体情况先后提交镇人大主席团会议、镇长(主任)办公会议及镇党委(扩大)会议审议,继续听取建议意见,反复完善方案,最终形成民生实事候选方案。二是候选方案,提前与代表“见面”。保证代表在人代会期间能发声、发好声,避免出现“举手代表”“陪同决策”现象,在镇人代会会前视察活动阶段,提前将民生实事候选方案及各项目的具体情况发给代表,帮助代表了解项目背景及项目实施意义,并针对代表的提问进行答疑解惑,确保代表的意见和主张得以充分表达。人代会期间,安排2次以上的代表团讨论环节,由各代表团团长组织代表对民生实事候选项目进行充分的审议和讨论,通过引入小组预选等机制,提前达成代表团内部的共识,从而使票决结果更加科学、更合实际、更贴民意。三是民生项目,最终由规则“说话”。按规定制定《塘下镇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严格执行投票表决流程,确保投票环节严谨规范、公平高效,投票结果真实有效。票决设总监票人1人、监票人6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集中表决,最终票荐产生镇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并当场公布票决结果向社会公开。

(三)以最强的力度提升民祉,倾力做好民生项目办理测评工作。民生实事项目能否真正让群众受益,关键在落实。镇人大不断创新监督办法,丰富监督方式,助推民生实事“好事办好、实施办实”。一是压实责任。民生实事项目确定后,要求镇政府细化分解任务指标,形成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工作计划、时间节点和进度安排,确保以高质量完成的标准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倒逼落地。镇人大印发《关于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对民生实事的监督形式、监督力度,同时将监督计划传送至政府相关部门。不定期组织人大代表、群众、新闻媒体共同参与专项监督。定期召开民生实事工作督办会,听取民生实事项目办理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的项目,由镇人大主要领导将约谈相关责任科室,倒逼政府各线各科室强力度落实。三是考绩跟进。出台政府民生事实办理工作考核考绩办法,把民生实事办理纳入辖区各办事处、科室、部门站所年终考核考绩内容,如因工作推进不力或主观原因未能完成目标任务的,对责任单位的年终考评予以扣分,同时相关责任人要在次年的人代会上作原因说明。

 

 

塘下镇人大  叶进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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