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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民政局工作的评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2-07-01     阅读次数:43346     作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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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日瑞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5次主任会议通过)

                    

瑞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民政局关于接受市人大常委会评议的自查工作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评议调查组的调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民政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增强基层治理能力、强化基本社会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是,对照社会需求和群众期盼,在殡葬改革、社会救助保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为此,提出如下评议意见:

一、健全体系,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能力。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同步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要求,逐步推进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扩大老年人文体设施供给。强化公办养老机构的兜底保障作用, 建设失智症照护专区和机构,着重保障失智失能、半失能老人养老服务需求。完善村居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机制,对现有场地设施按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处置,避免长期闲置。关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支出绩效,调查收集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和满意度,确保居家养老服务取得实效。

二、强化兜底,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保障。利用数字化手段,实现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查询跨部门、跨层级、全方位,提高救助资金使用绩效。高度关注新冠疫情产生的新困难群体,以及确实困难的华侨、侨眷等难以掌握其收入状况的特殊群体,通过深入细致核查,纳入相对应的社会救助范畴,做到应保尽保。建立社会救助干部尽职免责容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殡葬改革力度。规范殡仪服务价格,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强对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加大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促使殡仪服务行业更加注重社会效益。加强殡葬监管力度,进一步理顺监管机制、强化监管责任、完善监管手段,对“青山白化”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统筹规划公墓的选址和规模,严格把关公墓规划、审批、建设、管理等环节,定期开展公墓检查,推广骨灰堂建设。

四、统筹协调,进一步优化社区社会事务。要积极推进城乡社区现代化建设,结合我市实际,逐步解决社区社工编制、人员经费待遇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尽快完成市社会福利院改扩建项目建设,将寄养在外的儿童应收尽收,消除安全隐患。谋划新时代慈善事业发展,建设智慧慈善平台,构建延伸基层的慈善服务网络,营造崇善行善的社会氛围。

五、提升能力,进一步强化民政队伍建设。要强化民政局机关和乡镇(街道)干部“民政为民”的担当意识和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对乡镇(街道)民政工作的指导,逐步配齐配强乡镇(街道)民政干部,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民政项目整体谋划,抢抓机遇,真抓实干,争取上级资金投资支持养老服务、社会福利、殡葬服务发展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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