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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司法局工作的评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2-07-01     阅读次数:61171     作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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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日 瑞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5次主任会议通过)

                    

瑞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司法局关于接受市人大常委会评议的自查工作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评议调查组的调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司法局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责,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开展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举措得力,取得一定成效。但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行政执法监督指导、法律服务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为此,提出如下评议意见:

一、注重创新,增强普法活动的实效性。贯彻科学的普法理念,统筹普法规划,遵循普法活动从早抓、从小抓、持续抓、不断抓的工作路径,从未成年人开始,从新法颁布开始,切实提高法律知晓度。压实严格的普法责任,通过完善普法工作机制,落实考核考评办法,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各责任主体履职到位。凝聚广泛的普法力量,成立以行政机关执法者、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专业人员为主体、广大社会志愿者广泛参与的普法队伍,融普法活动于日常工作、生活及司法、执法全过程。建构完善的普法网络,充分利用信息化、数字化技术发展成果,结合民众高频使用智能手机的现状,通过互联网、微信、手机APP等提供清单式服务和智能化推送的法制宣传教育,并辅之以报纸等传统手段,加大宣传覆盖面,营造浓厚的知法、学法、懂法、用法氛围。

二、注重监督,加大依法行政指导力度。强化行政败诉监管,深入开展败诉类案、个案原因分析,梳理归集实体和程序违法共性问题,出台执法实务指引,组织有针对性的庭审观摩、“法官&律师说法”、专题辅导讲座等,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应诉能力和水平的提高。严格行政败诉责任追究,区别对待制度机制、主观、客观因素,少用、慎用容错免责机制,倒逼依法行政意识的提升。强化执法争议协调职能,畅通行政职能边界不清问题沟通渠道,及时搜集归类各有关行政单位职能不清问题,积极开展前期调查研究,以行政效率、立法精神为核心厘清职责界限,依法做好职能划转预判,按问题性质分类别直接牵头协调或提交市政府协调落实,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防止出现懒政、怠政现象。强化涉公合同备案审查,加快统一的政府合同管理平台建设,全方位全时段落实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严格合同管理相关规定,无正当事由、非法定程序随意变更合同的,及时启动责任追究,确保管理不留死角。

三、注重提升,推进法律服务管理水平。完善村社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明确法律顾问的权利义务内容、违约责任,规范顾问服务,对收费和已由政府集中购买不再继续收费的项目实行清单式管理,让所在村社一目了然,促进顾问功能的完整发挥,特别是在当前村社团块拆迁、旧村改造等矛盾突出领域凸显牵引作用,助推基层治理法治化。加大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力度,严格法律服务机构、从业者资质认定,加强对法律服务机构设施建设、业务规范、工作流程制定等具体标准的指导,注重律师、法律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培育,强化其道德自律、公共法律服务意识的养成及群体荣誉感的提升,积极助力基层治理和法制社会建设。提供更大的助力。强化基层力量配备,优化基层司法所设置,集中有机力量,合理应对各种事权分配。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人员,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整合各种辅助力量,发挥协同优势,弥补当前人员与工作不匹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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