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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学法制度
发布时间:2022-06-10     阅读次数:56883     作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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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履行职责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提升我市人大工作整体质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法内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依法治国理论;

(二)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预算法、审计法等与人大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三)民法典、生态环境保护法等与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安排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四)国家、省、温州市新颁布实施的重要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学法形式

(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将宪法和法律法规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年组织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

(二)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会前学法。结合常委会会议审议议题,组织安排会前法律专题学习。每年安排会前法律专题讲座不少于3次,每次讲座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三)市人大各专(工)委学法。各专(工)委将结合联系部门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安排,组织专(工)委委员开展法治学习。各专(工)委在组织专题询问、执法检查、专项工作监督前,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知识学习。

(四)人大机关干部学法。及时购买与人大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书籍供人大机关干部自学,同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法律法规纳入人大干部培训内容。

三、学法要求

(一)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每年年初要制订全年学法计划,明确学习主要内容,提出学习具体要求。

(二)学法安排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牵头协调,法制内司工委和相关工委协助落实。

(三)结合学习内容,邀请有关领域专家学者、法律专业人士作专题培训或法律辅导。

(四)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干部要切实增强学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确重点学、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学用结合、以学促干,确保学法取得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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