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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坑镇人大:发挥代表监督职能,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成效
发布时间:2022-08-29     阅读次数:1759     作者:平阳坑镇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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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提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平阳坑镇人大充分发挥辖区人大代表的示范带动、宣传发动、监督推动作用,助推镇域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见实效。

一、深入群众,凝聚共识,当好人居环境“宣传员”。“人居环境整治,不是某一个人的事情,是全镇村民自己的事,而作为人大代表,更要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与优势,全身心投入到人居环境整治中来。”代表们说到。代表们根据选区分别编组,利用各种方式走村入户宣传人居环境整治的意义,用通俗易懂的话语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沟通,激发村民们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从“要我干”到“我要干”,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同时,代表联络站集中组织代表倾听民意,征集民众建议,切实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做到百姓的心坎上,做到惠民利民的民生实事上。

二、忠诚履职,即提即办,当好人居环境“监督员”。为强化监督查检,直面问题和短板,平阳坑镇人大成立了督查小组,下沉到各村网格中,对全域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回头看”。期间,代表们通过群众反映、实地查看、拍照留底、现场督办等方式,重点对房前屋后、美丽庭院、各村沿线、企业工地、生活垃圾清理站、镇域污水治理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乱点,当场指出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再者,对于工作持续没有推进、进度缓慢的问题村社进行情况登记汇总整理,及时向镇党委汇报,向镇政府交办整改问题清单,督促镇政府抓好整改落实,要求立整立改,并就“老大难”问题列出具体举措,明确整改期限,确定具体责任人,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狠抓落实,村干部具体抓,党员群众自觉抓”的有效机制,进一步助推人居环境整工作走深走实。

三、建章立制,注重实效,当好人居环境“责任员”。创新监督模式,建立“人大监督+纪检监督”联合监督机制和整改问题“清单式督办机制,实行问题整改“销号制”。镇人大和镇纪委成立联合督查组,明确督查任务和标准,不定期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或抽查暗访,督查后建立问题清单,交办至所在村驻村干部,实行“督查+通报”相结合制度,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即刻即办处理。推动镇政府与村社、“一把扫帚”等单位形成三方协作机制,针对环境管护、项目运行等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确保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平阳坑镇人大  肖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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