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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人大关注当前镇街财政管理体制运行情况
发布时间:2012-12-07     阅读次数: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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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财政是我国五级财政管理体系中最基层的一级财政,镇街财政管理体制是国家财政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理顺市与镇街两级财政的分配关系,保障镇街基本运转,增强镇街社会公共服务能力和经济发展的动力,2011年我市根据新一轮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布局,对镇街财政管理体制进行了重新调整。近期瑞安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牵头组成调研组,在江孟甫副主任的带领下,对我市镇街财政管理体制运行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财政局的汇报,并有代表性地选择了塘下镇、高楼镇、安阳街道办事处进行座谈,着重了解当前我市镇街财政管理体制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听取建议意见。
  为了适应形势的变化,进一步匹配镇街的事权与财权,市政府于2011年底出台了《关于调整完善镇街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各镇街从2011年1月份开始执行财政管理新体制,时间定为三年。从这次调研的情况来看,现行实施的镇街财政管理体制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运行,基本上能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和分类管理的原则设定四种不同的管理模式比较合理,镇街对现行的财政体制也比较满意。2012年共安排镇街预算资金5.84亿元,比2011年增加2.7亿元,增长86%,其中体制结算增长61%,项目资金增长1.53倍。
  针对当前镇街财政管理体制运行中存在的事权与财权不尽匹配、预算编制不规范与财政监督缺失并存、镇街财政机构与队伍建设滞后于形势发展需要等问题,调研组认为从上级近年对加强镇街建设的重视程度和我市实际情况来看,深化公共财政预算改革、加强镇街财政建设、完善管理体制、促进镇街政府更好地运行,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调研组建议:一要统筹安排财政性资金、实现事权与财权相统一。根据当前我市经济发展中面临的新情况,要微调现行财政管理体制,适当放权,在资金分配上进一步给予倾斜和支持,赋予镇街较大的主动权与支配权。二要完善财政管理机构、提高镇街财政资金监管水平和能力。市政府要认真重视镇街财政财务机构设置问题,进一步健全机构,理顺镇街财政机构条块结合管理方式。加强镇街财政队伍建设,合理配置专业人员数量。三要加大资金监督力度、完善镇街财政预算管理方法。按照十八大要求,今后政府要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我市要按照省政府“三个子”(即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要求,推进镇街财政综合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
 
瑞安人大财经工委   黄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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