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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2-09-09     阅读次数:53267     作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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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9月1日瑞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9次主任会议通过)

 

瑞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及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资源要素保障、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助力乡村产业发展、打造生态宜居环境、完善乡村治理体系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夯实农业生产基础、发挥产业支撑作用、破解乡村要素制约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凝聚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有效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为推进两个先行夯实乡村基底。制定完善更具精准性、可行性、操作性的扶持激励政策、考核评价体系等,特别是要加强法律法规与阶段性涉农政策的衔接融合,着力破解影响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民宿等产业发展的现实性难题。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同时注重倾听农民心声,激发农民内生动力,积极引导全社会关注、理解、支持乡村发展。

二、保障农民权益,筑牢推动乡村振兴的基础底盘。强化耕地保护和利用管控,加大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整治力度。提速实施农业双强行动,积极推进农艺农机融合试验基地建设和丘陵山区宜机化改造。统筹做好数字赋能、优地增粮、绿色发展、农业污染面源治理等工作。加强花椰菜、水稻等本地优质种子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减少水稻种子供应中间环节,降低种植成本。深化未来乡村试点建设,迭代升级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联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数字乡村能级提升等工作。深入推进城乡基础设施提质增效,促进公共服务均衡发展。持续推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大力实施低收入农户遏增量优存量行动,加快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

三、突出产业振兴,增强推动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加强产业顶层规划,引领促进全市乡村产业实现优势互补、协调配合,避免同质化竞争。进一步提升温州红都绿野跨区域精品带和马屿、陶山等13条乡村振兴示范带,推动乡村产业可持续发展。围绕云江悠境”“陶泉福地”“蓝海风情等特色旅游精品线,加强产业配套设施建设,深入挖掘乡村历史文化,加快建设湖岭温泉康养度假区、高楼寨寮湖等项目,推动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差异化发展。充分发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小微园等示范引领作用,聚焦主导优势特色产业,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民紧密衔接、深度合作,确保精深加工全面推进、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现代农业提档升级。加快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大做强云江丰味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提升农产品附加值。

四、持续加大投入,强化推动乡村振兴的要素保障。优化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保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用地。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预留少量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零星分散的农业设施建设、农田适机化改造等。落实好加快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的用地扶持政策,大力支持现代农业和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进一步健全三农支出优先保障和稳定增长机制,依法提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完善农业农村扩大有效投资项目管理机制和涉农资金跨部门会商统筹整合机制,切实发挥好涉农债券资金实效。积极拓展农业资金筹集渠道,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农力度。在不断推进农业保险业务提质增品扩面的同时,进一步优化保险理赔程序。完善优化人才激励政策,加强农业人才、乡村教师、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和指导服务能力,同时要以需求为导向,大力培养、引进、扶持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乡村本土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特别是农业二、三产业发展带头人,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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