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法工委调研反家暴“人身保护令”工作
发布时间:2012-12-17 阅读次数:1318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我国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强制措施,对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近日,市法院依法发出了首份“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为进一步了解市法院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工作情况,12月14日,市人大法工委有关同志赴市法院进行专题调研。
调研组听取了市法院副院长陈光林关于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工作开展情况的介绍,后与法院、公安、妇联等单位同志进行座谈。会上,法工委负责人对市法院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工作给予肯定,同时指出,家庭暴力问题是严重的社会问题,开展好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工作,有利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有利于维护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确保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调研中,法工委负责人要求市法院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和《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相关工作。要及时总结人身保护裁定听证的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大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群众知悉相关情况,让更多遭受家暴的人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工作,使该项工作机制化、常态化。
市人大法工委 林显亮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