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9日瑞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瑞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瑞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23年2月14日至16日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一)听取和审查瑞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批准瑞安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瑞安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查瑞安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瑞安市2023年预算;(四)听取和审议瑞安市2022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票决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五)听取和审查瑞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查瑞安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七)听取和审查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八)审议瑞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九)审议《瑞安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十)选举瑞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十一)其他事项。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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