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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3-03-17     阅读次数:54112     作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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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7日瑞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的监督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聚焦中心大局、聚情民生关切、聚力担当作为、聚合代表力量,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上勇于实践创新、做好先行示范,为高水平打造“青春都市·幸福瑞安”、勇闯新路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瑞安篇章作出人大应有的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科学技术进步工作和经费使用、完成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相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

(二)听取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相关准备工作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

(三)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相关准备工作由法制内司工委负责。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相关准备工作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相关准备工作由法制内司工委负责。

(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相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

(七)听取和审议2023年被评议部门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相关准备工作由负责联系的工委牵头,办公室配合。

(八)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发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相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

(九)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相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

(十)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区排水管网市政设施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相关准备工作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

(十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相关准备工作由社会建设工委负责。

(十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市内涝治理工作专题询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相关准备工作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

(十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相关准备工作由法制内司工委负责。

(十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智慧教育”建设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相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

(十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农业“双强”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相关准备工作由农资工委负责。

(十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慈善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相关准备工作由社会建设工委负责。

(十七)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域推进乡村环境整治 高水平提升人居环境”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相关准备工作由农资工委负责。

(十八)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相关准备工作由代表工委负责。

(十九)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关于提升产业大平台能级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相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

(二十)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政府民生实事代表票决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相关准备工作由代表工委牵头,其他工委配合。

(二十一)听取和审议2023年部门工作评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相关准备工作由负责联系的工委负责。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和审计工作等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相关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二)听取市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中期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相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相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相关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五)听取、审议和批准市政府关于2022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相关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相关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七)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相关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牵头,相关工委配合。

(八)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相关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牵头,相关工委配合。

(九)听取和审议关于2022年地方财政决算和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相关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检查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相关准备工作由农资工委负责。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相关准备工作由社会建设工委负责。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检查《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相关准备工作由法制内司工委负责。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检查节约能源法及浙江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相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

(五)听取和审议关于检查《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相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

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从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维护宪法权威和法治统一的高度,围绕“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备案审查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开展对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认真研究处理有关国家机关、公民、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提出的审查建议,加大审查纠错的力度和刚性。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能力建设,积极配合落实省级备案审查有关要求,探索开展备案审查向乡镇延伸工作。

对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计划的项目,各负责单位要注重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按照监督法和监督条例的要求,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加强调研、认真实施,共同完成各项监督工作任务。同时,常委会可根据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形势任务的变化,适时对监督工作计划作必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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