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3-03-01 阅读次数:2197
2月28日上午,瑞安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叶世林主持会议,副主任林济晚、姚松鹤、王建东、金爱忠、薛小平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共有30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冯金考,市人民法院院长张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美鹏,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新局、市风景旅游局、市旧城办、瑞安江南新区管委会、南滨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各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副主任、主任科员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冯金考同志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瑞安市林垟省级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议案》及规划设计单位所作的《关于瑞安市林垟省级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方案的汇报。经审议,委员们一致认为该保护规划指导思想明确、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内容详实,故原则上通过,并提出需进一步提升规划科学性、突出对历史文化和原生态的保护、提高群众认知度和认同感等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根据上述意见对规划进行进一步研究和修改完善。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法院人事任免议案。会议决定,免去周林平同志的瑞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薛中卫同志的瑞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免去胡爱华同志的瑞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戴贤信同志的瑞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免去胡权灿同志的瑞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会议决定,任命马康宁同志为瑞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任命钟瑞松同志为瑞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会上,叶世林主任为马康宁和钟瑞松两位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市人大办公室 谢晶晶
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