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是群众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也是强化基层治理、推动现代社区建设的“最小单元”。近日,东山街道人大代表通过走访调研发现,住宅小区运行治理存在三方面问题:
一是物业管理有效约束不足。物业服务单位门槛低,服务水平良莠不齐,部分小区新老物业移交不畅,导致陈年旧疾拖滞未及时处理。街道、社区任务布置后,验收时已换成新物业单位,新旧单位之间没有做好工作任务交接,导致工作没有落实,同时物业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单位缺乏有力的管理手段。如外滩香颂小区2022年10月新物业入驻,事务交接困难导致消防设施管理等工作落实不到位。
二是业委会参与管理不足。业主委员会作为代表全体业主行使公共管理权的机构,目前存在成立困难、部分业主对小区公共事务参与主动性弱、业委会年龄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导致不能有效参与小区管理。如香江公馆小区规模小,主动参与管理的业主少,参与业委会工作意愿不强,并且业委会成员较年轻,平时忙于工作家庭,导致部分业主对业委会工作开展情况不满;聚英公寓因住宅面积小,房屋多被出租,业主本身居住在外,使得业主大会组织召集困难,导致待解决事务一再被搁置。
三是物业与业主间多纠纷。目前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订立时,业主参与缺位。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价质不符,进而与物业公司发生对抗等情形普遍存在,如尚水名都、中瑞景苑均因物业服务合同产生过纠纷。此外,物业企业主行业主管部门难以确定,业委会成立由属地街道指导,两者之间缺乏有效沟通管理渠道。
因此代表建议:一是强化物业诚信体系建设,引入第三方完善物业监管体系,将物业服务内容明确化、公开化、规范化管理,实行物业企业淘汰退出机制。二是完善业委会运行治理制度,明确业委会在未聘用物业、自治自管形式下的具体权责,细化出台业委会财务运行指导意见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以线上数字平台辅助解决业主大会投票表决难题。三是加强小区党建阵地打造,以党群活动加强业主线上线下联系程度,摸排鼓励党员身份的业主积极参选业委会成员。四是拓宽业主概念,将常居小区的业主亲属纳入业主范围,设立住户参与管理日,让住户体验参与小区志愿服务,实现小区“谁住谁管”。
东山街道人大工委 袁舒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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