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9日瑞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和《中共瑞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的批复》(瑞编〔2023〕34号),瑞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瑞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为瑞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制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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