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9日瑞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瑞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瑞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24年2月4日至6日召开(召开日期如有调整,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一)听取和审议瑞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批准瑞安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瑞安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查瑞安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瑞安市2024年预算;(四)听取和审议瑞安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瑞安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审议瑞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八)审议2023年瑞安市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票决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九)选举及其他事项。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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