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应希克主持召开关于建立人大监督与其他方面监督联动工作机制座谈会。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朱建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项金敏、吴功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法制内司工委、预算工委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审计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重点围绕“关于建立人大与监察、审判、检察、审计、司法行政等国家机关联动监督工作机制”文本起草进行讨论,与会人员围绕联动监督的适用范围、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内容,提出了良好的意见建议。
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全国人大、省人大有关监督贯通协同的系列文件精神,会同我市监察、审判、检察、审计、司法行政等专门机关率先探索“1+N”联动监督机制建设,征集相关案例9件、问题线索5条,开展联动监督试点3项,形成的调研成果在省人大专刊上刊发,并获得省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及成果吸收。
应希克指出,建立人大与监察、审判、检察、审计、司法行政等国家机关联动监督机制是一项创新举措,是推动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有力抓手。开展联动监督,有利于进一步强化贯通协同,整合监督资源,提升监督实效。
应希克强调,联动监督范围要明确,立足人大与监察、审判、检察、审计、司法行政等国家机关法定职权,重点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以及部门依法行政情况的监督;联动监督方式要灵活,监督选题在于精而不在于多,监督着力点要放在强化监督协同、发挥监督合力上;联动监督机制要流畅,结合各方监督工作计划,合理安排联动监督项目及时间节点;联动监督保障要有力,各专门机关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把联动监督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确保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谢钦袖 林姜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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