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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4-02-06     阅读次数:5160     作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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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月6日瑞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通过)

   

瑞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温州市委的部署,在中共瑞安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紧扣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全力拓宽“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基本路径,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不断推进瑞安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激活四大“强引擎”、厚植四大新优势,加快打造“青春都市·幸福瑞安”,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瑞安新篇章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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