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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4-03-27     阅读次数:448     作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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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上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市政大院多功能厅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应希克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项金敏、周晓华、吴功宜、黄陈跃、张海飞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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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了部分温州市人大代表履职报告情况;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监督工作计划、关于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报告的决议及相关人事议案。会议票决确定了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为2024年部门工作评议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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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希克指出,今年是本届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三年,两年多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人大的精心指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同时,在助力经济稳进提质、城市品质提升、民生事业发展、法治瑞安建设等方面有效行使监督职权,取得了诸多硬核成果。

做好本届常委会“下半程”工作,关键在于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应希克强调,一要强化政治忠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正确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更加自觉地把人大各项工作体现到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上来。二要保持为民初心。要密切同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联络站以及“双重代表”作用,使做出的每一决议决定和采取的每一项监督举措,都能让人民群众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第三要提高履职本领。要不断提升学习能力,确保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紧跟时代节拍;加强调查研究,全面地掌握实情,形成高质量的审议意见;强化集体意识,共同塑造常委会精诚团结的形象。第四要树牢法治思维。坚持法治原则,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同时要严格落实工作制度,筑牢反腐倡廉防线,把八项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行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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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常委会会议会前学法活动,邀请瑞安市人大代表、浙江品和律师事务所主任胡奎作《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题辅导。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寒艳,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办公室等单位负责人,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副主任,各乡镇人大主席,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部分温州市、瑞安市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林姜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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