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9日瑞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瑞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交的《关于提请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特定问题调查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相关领域开展特定问题调查。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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