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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2-11-17     阅读次数:313     作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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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4日瑞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12次主任会议通过)

 

瑞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温州市委市政府改革部署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条例》,推进我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执法事项赋权不够精准、协同配合机制有待完善、设施建设力度仍需加大、执法队伍建设力度不够等问题和不足。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改革要素保障。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认识“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是中央赋予我省的重大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统筹谋划,结合自身赋权情况,以需求为导向,合理配置场所、经费、人员等资源要素,加快队伍组建,强化工作领导和监管。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有关单位要加大主动服务指导力度,为各乡镇(街道)提供强有力的要素保障和政策支持,推动改革顺利进行。

二、理顺工作关系,进一步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厘清职责边界,明晰乡镇(街道)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避免把事项划转等同于责任划转,造成新的监管漏洞。加强协同执法,健全执法、监管衔接工作机制,推动信息互通、数据共用、资源共享,避免形成信息“孤岛”;完善执法协作工作机制,融合行政执法机关专业优势和综合执法部门业务优势,实现执法流程再造和执法模式重塑;优化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落实乡镇(街道)基层站所定期会商沟通制度,推动各部门、各领域行权和监督数据共享共通,助力常态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强“行刑衔接”,继续健全问题反映、案件移送、信息交流等工作机制,强化综合执法与司法跨部门协同。加强数字赋能,加快打造统一指挥平台,通过多平台融合及特色场景开发应用,持续推动行政执法数字化、智能化向纵深发展。

三、注重精准发力,进一步强化业务指导监督。不断完善执法目录清单,根据我市各地实际情况,在现有执法目录清单基础上,持续抓好执法目录动态更新及内容完善,避免赋权缺项。强化赋权指导,牵头做好赋权事项评估工作,深入分析各乡镇(街道)实际需要和承接能力,帮助做好赋权长短期规划,切实保障“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建立赋权跟踪制度,畅通双向反馈工作机制,加强主动调查跟踪研究,及时发现赋权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调整各地赋权不适情况。加大规范执法指导监督力度,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业务指导,落实数字化执法全过程监督预警机制,严格落实全市统一的法制审核把关制度,公开业务流程,规范执法程序,切实防止出现改革期行政败诉案件大幅增加、执法“宽、松、软”现象。

四、不断夯实基础,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推动一线执法力量下沉,根据乡镇(街道)赋权事项、发案数量等实际情况,形成与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权责要求和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执法队伍结构,严防执法缺位。强化业务能力建设,经常性组织综合业务培训和专业技能训练,加大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执法平台锻炼力度,推动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加强队伍监管,完善考评奖惩制度,增强乡镇(街道)对下沉人员的指挥调控力。完善定期教育提醒制度,加强思想交流和心理疏导,促进队伍加速融合。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严把人员“入口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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