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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监察委员会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2-11-17     阅读次数:362     作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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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4日瑞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12次主任会议通过)

 

瑞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监委认真履行监察法赋予的各项职能,着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积极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在制度建设、监督力度、教育预防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把握监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抓紧抓好抓实政治巡察监督积极协助做好我市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谋划,明确监察工作具体要求,理顺工作机制,健全廉政风险管理和监督制约体系。持续推动“两个责任”压严压实,进一步强化党委(党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同级监察机构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责任制度,在各单位内部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廉政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上下齐抓共管、一级管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严密廉政防控体系。

二、聚焦群众利益,坚决推动基层监督提质增效健全基层监督机制,加强对乡镇(街道)、基层站所村(社区)基层组织等直接面对群众的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用好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适时对部分重点村(社区)干部开展“提级监督”,确保基层权力运行规范有序。强化部门权责监管,明确“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后部门与乡镇(街道)权责归属,及时督促公开业务范围及工作流程。强化监督主体作用,加快监察队伍专业化建设,落实监察力量下沉和监察全覆盖要求,发挥“上对下监督”的组织优势和“面对面监督”的距离优势,推动解决基层人员特别是村(社区)干部、临聘人员违法成本相对较低、“小微腐败”屡禁不止等问题。强化工作触角延伸,着力打通与司法、审计、行政执法等部门的数据壁垒,共享有关信息、线索;激活基层监察监督“神经末梢”,提高群众参与监督积极性,拓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来源,及时分析把握漠视或侵害群众利益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消除监察盲区。

三、注重标本兼治,坚实推进腐败问题源头治理。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防止庸政怠政懒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系统推进廉政教育,强化教育与惩戒并重意识,提倡以现实典型案例中的身边人、身边事警示、震慑干部;全面落实回访教育制度,用好谈心提醒、廉政谈话等手段,采取柔性措施深入农村基层,覆盖全体监察对象,全力防止干部失足;广泛开展纪法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党性观念和纪法意识,推动公职人员廉政素养稳步提升。继续加大廉政宣传力度,深入挖掘优秀廉政文化资源,不断丰富内容素材,持续创新拓展宣传载体,积极展现成果元素,让清廉文化浸润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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