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4日瑞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39次主任会议通过)
瑞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探索性、开创性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但仍存在社会认知有待进一步提升、办案保障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协同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政治引领,持续提高公益诉讼重要性认识。要深刻认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的重大意义,主动更新司法理念,紧紧围绕公益保护这个核心,高质效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要聚焦群众关切的公益受损问题,集中力量办理一批高质量案件,加强释法说理,引领有关机关提升对公共利益保护的认知,增强依法履职意识。要协同司法行政机关把公益诉讼制度纳入普法宣传教育范围,持续增强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热情,推动形成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办案推进,充分发挥公益诉讼保护功效。用足用活诉前程序。牢固树立“诉前实现公益保护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工作理念,充分利用诉前磋商、检察建议等手段,推动有关机关主动整改、依法履职,有关民事侵权当事人积极履行法定义务,自觉纠正相关公共利益受损现象,节约司法成本。准确把握起诉条件。对于经过诉前程序,有关行政机关到期整改不到位、有关社会组织没有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要坚决提起诉讼,切实体现检察监督法律刚性。审慎行使公益诉权。对于行政机关在诉讼期间继续整改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可选择撤回起诉,以体现松紧有度,增强行政机关履职的积极性和谨慎度。充分发挥传导效应。办理一批有影响力的“精品案件”,以个案办理推动系统治理,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效果,充分彰显公益诉讼督促政府依法行政、推动社会组织积极行权、弥补公共利益保护空白的作用。
三、强化沟通协作,积极形成公益诉讼工作合力。发挥资政作用。加强对案件办理过程中普遍性、规律性问题的分析研判,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通报,以获得理解和支持,为下步工作推进排除障碍。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政府部门、乡镇(街道)的沟通协作,通过业务交流、法律问题探讨等方式,消除行政机关有关业务工作误区。对于部分事项公共利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的或按照现有法律难以明确有关单位具体职责履行要求的,应适度保持司法克制,以双向互动、正向反馈落实诉前磋商、检察建议等程序,促进提升依法行政效率和水平。加强司法沟通。推动法检两院交流常态化,在案件范围界定、举证责任分配、判决履行标准把握等方面形成共识,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同时,要加强与上级检察院的沟通,积极请示相关业务问题,及时把握最新司法动态,了解其他地区类案情况,以扩大案源,确保办案质效。
四、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公益诉讼办案水平。加强业务培训。邀请行政机关执法业务骨干、资深检察官、相关专家集中授课,通过专题研讨、实地调研、案件实训、庭审观摩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系统培训,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能力和水平。加强外力借用。探索专家辅助工作制度,建立专家库,聘请具有专业特长的高校学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企业技术人员等协助检察机关解决专业性、技术性难题,弥补办案人员专业知识短板。加强力量储备。加大检察机关内部交流力度,有计划地组织干警参加轮岗锻炼,熟悉公益诉讼具体业务,优化队伍梯队设置,为公益诉讼检察队伍储备后续力量,同时也提高检察机关内部工作机构发现和转化案件线索的能力。
请市人民检察院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以上审议意见,并将落实情况于2025年8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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