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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教科文卫工委来瑞调研文化立法工作
发布时间:2013-08-28     阅读次数: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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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吴天行率调研组,来瑞进行文化立法调研工作。温州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主任谷献旦、副主任赵松涛,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叶世林,副主任林济晚、金爱忠,副市长郑海洁等陪同调研。调研组一行实地考察了桐溪水库、玉海楼、市图书馆、市博物馆等处,详细了解我市公共文化设施及“母亲河溪”治理情况,并召开了座谈会。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文化惠民、文化育心”主题,文化事业取得了很大的发展。相继出台《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瑞安市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关于加快建设瑞安文化强市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文化发展的总体思路。先后建成开放市图书馆、文化馆培训与排练中心、市博物馆、瑞安电影城;广泛开展“种文化”、“送文化”等文化惠民活动;大力推进创意文化产业园区规划建设,扶持奖励文艺作品创作和优秀文艺作品、人才,《一代大儒孙诒让》、《高则诚》、《温州一家人》等精品不断涌现。但依然存在公共文化服务基础比较薄弱、城乡文化发展不平衡、文化及相关产业总体发展水平不高、文化配套政策不到位、文化执法队伍建设滞后、基层镇街文化专员配备力量不足等问题。
  调研组对我市的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产业发展建设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吴天行指出,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全面部署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文化立法的重要性在于文化的公益性和经营性,前者体现在以政府投入为主致力于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利,后者体现在以市场投入为主满足多样性、多层次的市场文化需求。文化公共设施为满足基层文化需求,要做到体系化、网格化全覆盖,各地虽皆致力于创新文化服务,但发展建设方法不一,导致城乡公共文化基础服务差距越来越大;新型文化产业发展态势过快,大力冲击传统文化产业的生存;文化产业集聚化发展与个性化的文化创造类项目发展之间存在着激烈竞争,由于优惠扶持政策不足,影响到文化产业的长远科学发展。通过文化立法,制定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文化产业振兴、文化市场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提高文化建设法制化水平,从而推动、促进政府加大对文化基础、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文化权利等各方面的发展建设,让人民真正享受务实、修心、怡情的文化服务。调研组表示,会认真梳理我市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具体情况,结合其他地区的文化发展现状,总结共同经验,查找不同问题,为我省的文化法规制定工作提供真实全面的基础材料,为文化发展助力献策。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彭婉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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