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30日瑞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43次主任会议通过)
瑞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产业项目建设审批提速提效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理念,坚持“目标科学、普遍适用、质量安全”的原则,持续深化产业项目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政府服务指导不够全面、部门监管不够有力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完善“数据得地”机制,优化评分体系和量化指标,优先向“真需、急需用地”的企业精准供地。年初谋划好全年土地出让计划,指导拟供地对象提前开展前期准备工作,为项目建设审批争取时间。充分考虑投资项目的产业性质、建设规模、工艺设备等实际情况,合理制定目标要求,明确不同类型项目办理施工许可的时限要求,保证项目实施有合理的准备时间。严格执行“土地出让联席会议前,企业未能提供拟出让地块建设方案就暂缓研究土地出让”等有关规定,健全“拿地即开工”项目奖补激励机制,在“双合同”中明确开工时间要求和奖励标准,充分调动企业提前开工积极性,同时明确违约责任追究主体,确保合同闭环管理。建立市政府统筹协调、跨部门联动协调、部门内部配合协调等工作机制,搭建产业投资项目全过程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常态化信息共享,提升审批工作效能。探索将低风险一般投资项目、改扩建工业项目、产业性建设项目、一般经营性用地项目等纳入产业项目建设审批制度改革适用范围。
二、建立服务指导体系,提升改革质效。优化细化项目建设全过程审批流程,编制更具指导性的产业项目提速提效服务指南,加强促产“一件事”改革措施宣传,加大镇街(功能区)代办、帮办专员业务培训力度。指导镇街(功能区)组建服务专班,严格落实“部门代办+乡镇代跑”服务模式,主动向企业提供用地红线等基础资料,及时告知相关政策和服务指南,全流程跟踪指导企业办理各项许可手续。做实做细项目前期谋划工作,提前规划、推进区域配套设施建设。严格落实“多评合一”,扩大区域评价实施范围,在地块出让前先行完成该区域的环评、水保等区域评价以及考古调查勘探,实现企业摘牌后直接引用区域评价和调查勘探成果,缩短审批时间。
三、加大监管督考力度,确保规范有序。加大行业管理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引导作用,建立完善施工单位和第三方中介机构“黑白名单”机制,进一步规范施工企业市场行为,提高中介机构服务质效。加大专项检查力度,定期开展企业履约情况检查,严厉惩治违约、弄虚作假等行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对试产过程中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节能降耗等问题进行闭环管理。向基层倾斜力量,加大在建项目巡查力度,严格要求企业按照规划审批用途和施工图纸开展建设活动,及时制止企业违规建设行为,监督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办理变更手续。加大考核考评力度,建立健全部门、乡镇(功能区)捆绑考核机制和政务督办机制,明确项目重要节点予以跟踪督办,做到定期通报、限期改进,着力提升工作效率和执行力。
请市政府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以上审议意见,并将落实情况于2025年6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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