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瑞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判人员和检察人员实施任前公示的意见》规定,决定将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李佩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任职有异议的,均可来电、来信、来访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或法制监察司法工委反映(联系电话:65812693 65816911;通讯地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邮政编码:325200 电子信箱:rard204@163.com)。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便于调查核实。
3、本公示期限为7天,自2025年1月3日起至2025年1月9日止。
附:公示人员名单。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1月3日
公示人员名单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学 历 | 现任职务 | 拟任职务 |
李佩 | 女 | 1978.02 | 2002.07 | 研究生 | 瑞安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 瑞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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