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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 情况的综合报告
发布时间:2024-10-25     阅读次数:3474     作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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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人民政府

202410月)

按照《中共瑞安市委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瑞委发〔2019〕28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

2023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汇总反映了我市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1.国有企业户数和人员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市实体化运行国有企业共74户,用工总数1845人。其中,商业公司用工数346人;公益、功能类公司正式员工数717人;派遣(临聘)人员782人。

2.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情况

根据国资快报数据统计,截至2023底,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201.39亿元负债总额606.08亿元,净资产总额595.31亿元。2022年注入大量优质资产,全市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67.21亿元,利润总额1.42亿元,实际上交税费总额2.22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1亿元。

3.国有企业资产运营情况

根据国资快报数据统计,市属国企运行主要存在以下三个特点:一是资产规模快速增长,国企资产总额较上年度增加459.84亿元,同比增长62%。二是营业收入稳步增长,国企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增加12.92亿元,同比增长23.8%。三是利润总额稳步增长,国企利润总额较上年度增加2.03亿元,同比下降332.8%。

4.国有资产分配情况

1)国有资本收益分配情况。2023年我市按30%的比例收取盈利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根据决算口径,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2)国有资产处置情况。2023年全市处置资产(含转让及出租)542宗,取得资产处置收入7.37亿元。

5.境外投资形成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底,境外企业1户,为市国投集团参股的香港雁荡有限公司,国投集团账面出资金额总计270万,占股3.52%。该公司资产总额4653万元,负债总额3028万元,净资产总额1625万元,资产负债率65%。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7781万元,利润总额6万元。

6.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底,我市共有金融企业2户,分别是瑞安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原名:瑞安市兴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瑞安市农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股权结构。瑞安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10日,注册资本1亿元,目前由瑞安市国有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独资。瑞安市农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3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瑞安市供销社资产投资公司持股51%,瑞安市财政局参股49%。

2)运营情况。截至2023年底,瑞安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资产总计1.195亿元,负债总计0.171亿元,净资产总计1.024亿元;瑞安市农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资产总计5752万元,负债总计1159万元,净资产总计4593万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1.行政事业单位机构和人员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瑞安市共有独立核算机构数338,其中行政单位77个,事业单位261个年末预算内在职人员20142人,其中行政人员391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693人,非参公事业人员15532人。年末经费自理实有人数6303人

1: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机构人员情况表

       行政区域

主要指标

独立核算机构数(个)

年末预算内在职人员(人)

小计

行政

单位

事业

单位

小计

行政人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

非参公事业

人员

全市行政事业单位

338

77

261

20142

3917

693

15532

教育系统占

卫生系统占

教育系统占

卫生系统占

教育系统占

卫生系统占

19

36

10

4

10583

517

2.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022.68亿元,较上年增长7.14%;负债总额53.05亿元,较上年下降31.46%;净资产总额969.63亿元,较上年增长10.54%。

按资产构成情况分析,全市流动资产69.24亿元,固定资产78.62亿元,在建工程480.72亿元,无形资产12.30亿元,公共基础设施资产367.50亿元,保障性住房资产约6.10亿元,其他资产约8.20亿元其中,尚未转固的在建工程主要集中在交通工程、截污纳管工程、道路工程、学校扩建工程等项目。

3.资产使用、处置情况

2023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价值5.25亿元,较上年增加63.04%;出租出借资产价值1.48亿元,较上年增长13.85%。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基本情况

1.土地资源情况

2023年度,市辖区总面积201.23万亩。农用地总面积150.18万亩,其中耕地36.52万亩、园地4.41万亩、湿地0.00423万亩林地101.89万亩、农村道路2.86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57万亩,其他农用地1.91万亩。建设用地总面积28.33万亩,其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4.55万亩、交通运输用地3.09万亩、水利设施用地0.68万亩。未利用地总面积22.72万亩,其中草地2.06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29万亩、其他未利用地0.78万亩。

2023年全市供应建设用地5236亩,其中工业用地1403亩、商服及住宅用地769亩、基础设施用地等其他用地3064亩。全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2080亩,土地出让合同价款60.1亿元。

2:农用地资源情况表

                                    面积:亩

年份

国土调查总面积

农用地

农用地小计

湿地(00)

耕地(01)

园地(02)

林地(03)

农村道路(1006)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

其他农用地(12)

2022年

2012292.75

1502068.5

43.2

362933.85

46416.3

1017493.8

27961.5

27942.45

19277.4

2023年

2012292.75

1501784.55

42.3

365247.9

44146.65

1018933.35

28603.35

25734.75

19076.25

增减情况

0

-283.95

-0.9

2314.05

-2269.65

1439.55

641.85

-2207.7

-201.15


3:建设用地资源情况表

                           面积:亩  

年份

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小计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0)

交通运输用地(10)

水利设施用地(11)

小计

城市(201)

建制镇(202)

村庄(203)

盐田及采矿用地(204)

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05)

小计

铁路

用地(1001)

轨道交通用地(1002)

公路用地(1003)

机场

用地(1007)

港口码头用地(1008)

管道运输用地(1009)

水工建筑用地(1109)

2022年

281620.05

244084.80

58460.10

77451.15

97335.00

2878.50

7960.05

30751.65

1293.60

1173.90

27792.75

2.85

488.55

0.00

6783.60

2023年

283273.65

245520

58451.7

77922.6

98210.55

2809.05

8126.1

30929.7

1225.2

1205.7

28004.85

2.85

491.1

0

454.93

增减情况

1653.6

1435.2

-8.4

471.45

875.55

-69.45

166.05

178.05

-68.4

31.8

212.1

0

2.55

0

40.35

 

4:未用地资源情况比表

                                                                                                           面积:亩

年份

未利用地

未利用地小计

湿地(00)

草地(04)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

其他未利用地(12)

小计

其他草地(0404)

小计

小计

2022年

228604.2

115869.45

21766.2

83147.7

7820.85

2023年

227234.55

115937.85

20595.15

82906.5

7795.05

增减情况

-1369.65

68.4

-1171.05

-241.2

-25.8

 


2.矿产资源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市已发现各类矿产25种估算资源量矿种12种(不包括普通建筑石料)。全市中型矿床3处,为瑞安市平阳坑明矾石矿下山矿段、瑞安市寺前高岭土矿、瑞安市东源叶蜡石矿;其余为小型矿床和矿(化)点。2023年度开发利用矿种有3种,分别为普通建筑石料、地热和矿泉水。

截至2023年底,全市存在2宗探矿权,为浙江省瑞安市后坑—平阳县蔡一带叶蜡石矿地质详查和浙江省瑞安市大南乡西安铅锌多金属矿地质详查。有效采矿许可证6宗,分别为陶溪矿区HL2井地热矿、五云山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温州市瓯飞一期围垦工程北龙凤凰头普通建筑用石料矿、北龙上干山普通建筑用石料矿、桐浦镇丁岙普通建筑用石料矿、塘下镇山官普通建筑用石料矿。

3.森林资源情况

全市森林覆盖率45.41%,较上年增长0.18%;森林面积913824亩,较上年增长0.20%林木蓄积量366.45立方米,较上年增长2.32%;森林蓄积量为357.35万立方米,较上年增长2.32%。全市公益林保有面积35.04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3.50万亩省级公益27.91万亩,温州市级公益林3.63万亩。全市拥有1个国家级森林公园花岩国家森林公园;拥有1个省级森林公园福泉山省级森林公园;拥有6个温州市级森林公园,分别为奇云山森林公园、圣井山森林公园、金鸡山森林公园、金西溪森林公园、银岙森林公园、灵谷寺森林公园。全市拥有国有林场3个,分别为红双林场、福泉林场、奇云林场,总经营面积8.64万亩。全市拥有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5个,为花岩国家森林公园、寨寮溪省级风景名胜区、福泉山省级森林公园、铜盘岛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平阳坑省级湿地公园,总面积35.5万亩。

4.海域海岛资源情况

根据《浙江瑞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市海域总面积1436平方千米,海岛148个。海岛陆域总面积为11.57平方千米,全市陆域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海岛83个。全市大陆海岸线60.89千米,其中人工岸线60.69千米,封闭式河口连接线0.20千米。海岛岸线总长148.167千米,其中人工岸线7.5726千米、自然岸线140.5944千米。2023年海域使用及审批出让共6宗,其中行政审批6宗,涉及特殊用海3宗67.3504公顷,其他工业用海1宗11.4135公顷,交通运输用海14.2984公顷,其他用海1宗21.2461公顷;挂牌出让2宗,涉及渔业用海181.8012公顷,工业用海1191.7036公顷。

5.湿地资源情况

市现有列入省重要湿地名录2处,合计湿地面积1.9038万亩,分别为瑞安市铜盘岛省级重要湿地瑞安市林垟省级重要湿地公布一般湿地名录10处,包括金河水库、马鞍山水库、彭坑水库、上岙水库、桐溪水库、十八亩水库、长白桥水库、顺溪水库、洪地水库、梧岙水库。

6.水资源情况

全市多年平均降水量1881.1毫米25.4亿立方米),多年平均水资源量16亿立方米2023年降水量1616.4毫米21.82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偏少14.1%,比上年多9.1%,属平偏枯水年;2023年全市水资源总量为12.31亿立方米,较多年平均偏少23.2%,较上年偏少18.9%;其中,地表水资源量12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1.996亿立方米,地表水与地下水重复计算量1.689亿立方米,地表水与地下水不重复计算量0.307亿立方米

全市总用水量为2.52亿立方米,其中农田灌溉用水量为0.89亿立方米,占35.23%;林牧渔畜用水量为0.09亿立方米,占3.59%;工业用水量为0.46亿立方米,占18.17%;城镇公共用水0.22亿立方米,占8.59%;居民生活用水量为0.76亿立方米,占30.34%;生态与环境用水0.1亿立方米,占4.08%;全市水资源利用率为20.5%。人均用水量164.05立方米,城镇居民生活人均日用水量143.78,农业居民生活人均日用水量119.88

全市年总耗水量为1.52亿立方米,平均耗水率为60.5%;年退水总量为0.63亿立方米。全市万元GDP用水量19.59立方米(可比价20.75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9.79立方米(可比价9.87立方米),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289.36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6。

二、国有资产管理成效及落实上年度审议意见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成效

2023我市全面推进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实施意见》《瑞安市国有企业布局结构优化方案》,构建形成“四大集团”国企运行新体系,国企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显著提升。国有资产管理主要取得了五方面成效:一是从“单支点”到“多支撑”,组建完成四大集团。打造了主业清晰、区域明确的国投、城发、产发、国发四大集团国企框架,实现集团实体化运作;完成7家国企的股权划转工作,新组建17家国企;城发集团成为我市第二家AA+信用评级企业。二是从“粗放式”到“集约化”,持续完善管理机制。制定国企机构编制、薪酬待遇、产权管理、业绩考核、董事监事、权责清单等政策文件,有效提升国企监管效能;2023年集中统一招聘57人,预审并提拔企业中层干部27名,任免董监事52名,人员流动22人;全面完成四大集团党建及清廉品牌创建。三是从“接不稳”到“能接住”,不断做好国企投资。建立国企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制度,并统筹国有资产资源,按照资产资源同项目、国企主营业务的匹配性分配到各主体,支撑国企融资承接政府项目。2023年,我市国企完成投资240.54亿元,是上年的2.62倍。四是从“单车道”到“多通道”,不断做强国企融资。构建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优化银行项目贷款模式,取消竞投限制,参考以往项目定期公布最高利率控制线,做到灵活度与控成本相结合,2023年,我市国企新增融资授信360.35亿元(含非标融资),实际融资到位206.20亿元,获批贷款平均利率为3.47%,预计全年可节省利息1.69亿元。五是从“百亿级”到“千亿级”,不断做大国企资产。积极推进资金、资源、资产注入国企,全力做大国企资产规模,2023年底,我市国企总资产成功突破1200亿元;大力挖掘各类国有资产资源潜力,获批全省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试点县,通过特许经营权转让、资产处置出租等方式,对污水管网资产等实施分类盘活,2023年全市盘活国资200.92亿元,是上年的17.2倍。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成效

1.全面夯实资产监管。一是限期整改、强基固本。2023年初依托资产云系统组织开展2022年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编报工作,以填报情况为契机,要求部分因机构改革已撤销或撤并却未及时完成资产调拨、报废等处置工作而造成长期存在“账实不符、账账不符”情况的单位限期整改历史遗留问题,彻底清理“一家单位两份账”的非正常监管的尾巴,确保国有资产标准化管理,进一步夯实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有效预防国有资产流失二是责任到人、升级管理向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收集资产管理专员及分管领导名单,同时要求各单位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文件规定,逐条对照、查漏补缺、强化监管,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内部管理制度,定期做好国有资产清查盘点、登记造册等工作,有效健全国有资产日常管理机制,从而提升各部门单位人员对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推动我市国有资产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

2.持续优化管理水平。一是数字赋能、推进共享。首次开通资产云平台“线上公物仓”模块,根据上级有关过紧日子”的文件规定,借助政府资产云平台中的“公物仓应用”模块,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低效运转的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循环利用,有效提升资产配置使用效率减少资产浪费二是优化审批,提速管服。首次开辟资产处置、出租审批表“二维码”校验功能单位经办人无须再领取纸质审批表,可直接将附有二维码的审批表作为会计处理的凭据,监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亦可通过“扫一扫”二维码来验证审批单的真实性,真正实现让数据“跑腿”,为经办人“减负”,促监管“升级”,大幅缩短单位办理周期,我市成功跃进温州资产管理“零跑”前列三是加强调研、提效处置。为实现各单位经审批后的待报废资产集约化管理、环保化处置、效益化出售,特赴温州市区、平阳等地就定点处置回收业务深入调研,谋划在资产报废流程中增加定点处置回收模块并由市属国企承接业务。目前,已明确由产发集团承接,并落实近3000平方米的定点处置回收场地及2名专职人员。

3.稳步推进资产盘活。一是规范方式、严防风险。严格对照省财政厅发布的有偿转让国有资产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清单内容,提高站位、坚守底线、规范行为、严肃纪律,在具体盘活操作上严格根据文件要求执行,科学规划盘活路径二是压实责任,各司其职。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国资盘活专题会议要求由市政府定期通报各部门盘活工作进展情况,压实各部门单位担好盘活责任,强调“若两次通报无进展则约谈相关责任人,将国资盘活工作纳入部门督政内容,并纳入组织部‘以事找人’事项”,切实推动各责任单位将资源资产有序注入国企。三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收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土地、房屋资产数据1230条,并对底数进一步清查、核实、分类。秉承“能注入尽注入”的原则,将利用率不高的经营性房产尽可能地注入国企,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拟选定近50宗双证齐全的经营性房产优先注入国企;同期全面梳理各行政事业单位优质资源资产并进行研究、分析、筛选形成包含广告位运营权、停车位运营权、环卫一体化项目等12宗项目的盘活计划底册,为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资盘活明确了科学、具体的盘活方式,奠定了全面、完整的数据基础。四是目标明确、稳序推进。重点牵头盘活污水管网资产,盘出资金13.5亿元;停车泊位20年运营权等项目,盘出资金124.04亿元;并成功申报浙江省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试点。经统计,2023年共盘活国有资源资产200.92亿元,超额完成全年盘活200亿元的目标,是上年度的17.1倍。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成效

1.全面实施“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显著完善。一是扎实推进空间规划编制。深化“多规合一”,形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并上报省级审查,完成10个乡镇级规划草案。二是扎实推进专项规划编制。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30项,落实43个项目风貌管控,完成乡镇村社规划修改8个、村庄规划评审报批36个,南滨蔡桥村、仙降蒋岙村获评温州市优秀村庄规划。三是扎实做好规划额度申请。开展规划额度审查,完成审查17个批次102个项目6510亩,争取规划新增建设用地4595亩。

2.全面实施“三万行动”,国土空间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全面开展“万亩整治”“万亩盘活”行动,获王广华部长、柯吉欣副省长批示肯定,获评浙江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成绩突出集体。一是实施“万亩整治”。启动一体化土地整治,验收入库垦造项目29个,产生耕地指标1581亩,排名温州第1,水田指标2496亩,完成量排名温州第2。科学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谋划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个、单乡镇项目3个,居温州最多。实施万亩方永久基本农田连片整治项目2个,完成耕地连片整治25173亩,排名温州第3。二是实施“万亩盘活”。高效推进土地双清和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促进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开发利用。完成批而未供土地清理2601亩,低效用地再开发3849亩,数量均居温州第2;完成供而未用土地处置4182亩。三是实施“万亩拆改”。按照温瑞一体、拥江面海北融南跨东扩西优”的城市发展理念全面推动城市有机更新,全年实现环隆山团块等9个项目拆除清零(含1个核心区拆除清零),腾出盘活发展空间约1228亩。全力推进安置提速,全年建成8个安置房项目,住宅2883套,有效提高拆迁户生活品质。

3.全面实施“保障提级”,资源要素保障水平显著增强。一是全力争取用地指标。打好“争、盘、奖、腾”组合拳,争取各类用地指标7985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982亩,排名温州第2,占温州全市的20%。完成16个批次79个项目用地报批,计划指标执行率100%,保障华峰、安固、瑞湖高速等重点项目顺利落地。二是全力稳定土地市场。编制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强化做地储备管理,完成做地储备86宗2654亩,土地出让83宗2080亩,出让金收入104亿元,居温州各县市第1,其中工业用地用海供应57宗1435亩,供应量排名温州第2。三是全力保障项目用海。《瑞安市零星图斑历史围填海问题处理方案》通过自然资源部备案,拓展用海空间3070亩。完成丁山三期工业污水处理厂、阁巷围区海塘安澜工程等用海项目报批,获评全国首批海洋类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市。

4.全面实施“绿色工程”,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一是绘就绿色生态画卷。全面实施林长制,完成油茶保供2892亩、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4416亩,松材线虫病防治4.83万亩,清理疫木5.29万株,除治互花米草3482亩,均超额完成省下达年度任务。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完成飞云垟西等6处废弃矿山治理,数字化绿色矿山实现全覆盖。二是打造绿色生态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通过国家林草局备案,33项评价指标已达标22项。深入实施林业增汇试点,完成温州首批区域性林业碳汇交易,获批林业碳汇(碳普惠)项目开发、造林碳汇方法学应用等省级试点,获评省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突出贡献集体、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绩突出集体、林业科技创新和数字化改革表现突出单位,花岩国家森林公园列入省生态文化教育基地。三是发展绿色生态产业。创成省级森林人家3个、“一村万树”示范村3个、康养名镇1个、森林氧吧2个。组织企业参加深圳、杭州森交会、义乌森博会,6家企业获金奖,7家获优质奖。芳庄林旅融合成为温州唯一的省林业推进共同富裕十大典型案例。

5.全面实施“零新增行动”,耕地保护力度显著加大。一是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全面推行田长制,出台4项配套制度,贯通“天巡地查”和“耕地智保”应用场景,村级田长和巡查员巡查率保持在高位,发现的问题均闭环处置到位。二是落实耕地保护考核。编制耕地保护利用规划,建立永农储备库,划定储备量2670亩,完成耕地整改恢复9191亩、永农整改补划8979亩,耕地保有量达到36.35万亩,永农保护面积达到31.16万亩,耕地占补、耕地进出实现基本平衡。三是推进执法整治行动。开展执法巡查2878次,发现各类违法39宗,立案查处37宗,配合开展拆违148起,拆除建筑2.87万平方米。2023年自然资源督察反馈的1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8个。土地卫片耕占比为0,创历史最好成绩,卫片执法连续14年实现“零约谈、零问责”。

三、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国资国企改革还需深化。总体上来说,距离上级任务部署、先进地区做法仍有较大差距,对照瑞安发展要求、国企自身需求仍有较多不足,改革还不够彻底、措施和力度还偏小、落实成效还不明显,尤其是国企投融资方面差距更明显,存在国企投融资自主决定权不足、融资能力不够强且融资规模偏小、承接项目资金平衡难、具有经营能力的主营业务不够多等问题。

2.现代化管理能力亟待提升。党建工作机制不完善,如我市尚未设立国企党工委;专业管理人才偏少,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不够健全人员混岗情况普遍,截至2023年底,共有混岗人员135人;国企考核指标体系对各国企属性、行业发展定位等进行差异化考虑还不够,激励效应不显著,且未实现“一岗一薪”“易岗易薪”。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国有资产管理内控仍须完善。一是单位资产内控制度仍有缺位。在日常管理中,发现部分单位未建立具有针对性的国有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尚未对人员的资产管理意识形成制度约束,依然存在“重”采购、“弱”管理的思想;或未根据主线文件建立定期清查盘点资产制度;或未经审批部门同意擅自出租、处置国有房产;或经市政府同意划转后实际使用方已变更但资产划转手续尚未办理到位,且不同程度地存在账实不符、账账不符的现象,无利于国有资产的管理维护及保值增值。二是单位内部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尚未互通互助。《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规定,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即基建项目并非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才能进行在建工程转固,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入账,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然而,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编报结果来看,部分单位存在已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不及时转固的财务问题,导致在建工程金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畸高,且影响资产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报废、转让、出租等审批流程的规范性,不利于单位资产持续健康管理。

2.国有资产利用效率有待提高。一是国有房产调剂不够合理。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有单位未做危房鉴定即认定房产为危房进行封存,且还有部分单位存在在外租用办公用房,有部分单位房产利用率较低的现象,国有房产未能被充分有效利用无疑加重财政负担。二是国资盘活方式有待拓展2023年,省财政厅开展了全省的有偿转让国有资产情况专项整治,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有偿转让国有资产工作的通知》,严格规范资产盘活范围、转让方式、流程和价格,并明确要求不得借资产盘活之名虚增财政收入,严格控制使用协议转让方式,因此我市立即暂停既定的部分利用率不高的经营性房产协议出售给国企事宜,另行谋划新的房产盘活方式。三是国有房产确权限制盘活多数单位不动产资产存在历史材料不齐、产权不清存在争议、未启动集体土地征用程序、超红线建设诸多复杂因素加上部分单位缺乏产权意识而轻视确权工作,导致行政事业性国有房产确权难度大,造成办证工作几度停滞,从而难以转化为经营性资产,致使无法通过注入国企或者面向社会公开拍卖等路径顺利盘活国资盘活成效还需提高一方面,由于银行融资政策收紧导致盘活收入到位。目前银行对经营权类项目基本不支持,即使铺好前期资产盘活路径,但因承接无法向银行融资以偿还盘活支出,从而无法真正实现“点石成金”以增加财政资产盘活收入。例如,体育场馆运营权项目里,瑞安中小学体育场地对外开放都是公益性的,而公益类项目难以取得融资,无法支撑通过购买公共服务方式组建第三方运营团队的相应费用。另一方面,经营性房产划转税负重影响盘活积极性。行政事业单位将经营性房产无偿调拨至国企的行为被视同捐赠,将产生巨额税费,我市财政及国企都将带来负担,且由于税收政策难突破而耗费大量时间精力不免降低资产拟承接国企的盘活积极性,影响盘活进度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执法刚性不够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耕地“非农化”、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仍有发生,对临时用地、临时改变功能、设施农用地的监管还不够到位。

四、改进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安排

(一)双举措力推国有企业管理提质增效。

1.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下达任务”向“争取项目”转变,提高国企承接政府事项主动性;从“单一融资”向“多元融资”转变,强化国企承接项目资金保障;从“城投业务”向“产业业务”转型,提高国企市场化运营能力。

2.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构建“职责清晰+同向合作”的新型政企关系;建立“资本运作+业务运营”的集团化管理模式;制定“流程控制+专业监管”的项目管理制度;建立“党建引领+绩效激励”的内部管理机制。

(二)两方面力促行政事业管理做深做实

1.聚焦防范风险,强化资产日常管理。一是巧用监管手段,健全运行机制。用好外部监督手段,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内控情况检查列入“财会监督加强年”活动,在开展市级部门全面自查基础上,抽选部分市级部门开展国有资产内控机制建立情况抽查,倒逼各单位依规建立或完善国有资产内控制度;同期,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专项监督围绕“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资产管理重点领域和“资产清查盘点、资产年报编报、资产处置出租审批及收入上缴”等关键环节,重点排查资产管理内控制度是否全面规范,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是否定期科学;处置审批流程、出租审批流程、收入上缴等行为是否规范及时。用好数据监管平台,依托资产管理系统提速资产“信息化”建设,要求各部门单位重视完善资产基础数据,确保同步掌握资产变化动态。同期,挖掘资产共享云平台服务功能,完善公物仓模块建设,推动罚没仓、公益仓、定点处置回收模块建设,做好我市“四仓融合”提升扩面工作,力促破解资产低效运转等问题,进一步盘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推进清廉财政建设为财政增收节支做出积极贡献。精准绘制“可视化”的资产清单,提升各单位对公物仓的使用率;完善健全“智能化”操作流程,优化国有资产“进、用、出”的管理质效;搭建实现“周期化”管理体系,激活撬动待报废资产的剩余价值。二是联动财务管理,加快工程转固。向各行政事业单位多渠道发送《关于加快做好行政事业单位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单位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要求,严格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会计准则制度等有关规定,限期做好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相关工作,在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程竣工价款结算、资产交付使用后按规定及时办理在建工程转固手续全面清理基建会计账务,为夯实资产管理奠定财务基础

2.立足国资盘活,促提资产使用绩效。一是明确房管主体,强化日常管理明晰具体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监管主体,厘清办公用房和非办公用房的资产监管界限。一方面,扩大宣传非办公用房资产的管理制度,以深化房产归属部门对国有房产管理的主体责任意识,杜绝出现资产闲置浪费等现象;另一方面,完善修订符合新形势下的办公用房管理出租、处置等管理办法,明确办公用房分类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并加强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巡查频次及力度。通过部门合力确保两种类型资产均“有制度可循”“有单位可管”“有部门可督”,堵住日常管理死角,推动房产资源合理配置与节约集约利用。二是开拓盘活方式,筑好盘活格局。锚定重点盘活方向,优先推进具有稳定现金流的国有资产盘活项目,挖掘管网、森林、岛屿、景区、滩涂、水库、采矿权等资产资源盘活空间;力推经营性房产盘活工作,增设国有实物注资国企流程,确保经营性房产盘活合法合规、科学便捷;探索建立新型运维模式,研究建立市场化运营机制,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引入社会资本进行市场化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实现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保值增值。三是建立确权机制,提速登记工作。出台绿色办证制度,结合我市国有房产未办不动产证的具体复杂因素,出台可实施的国有房产不动产确权登记制度;建立不动产确权专班,加强办证相关部门的联动配合,助力解决历史遗留办证疑难杂症;实施定期督查机制,定期晾晒待办证责任部门单位的工作进展,形成良性比拼氛围,压实部门单位及领导的责任,加快办证工作进度。待国有房产办出权证后,继续推动变更低效利用的办公用房使用功能事宜,转变成功后统一纳入经营性房产盘活清单,有序实施盘活工作。四是优化盘活思路,盘出最大成效。健全盘活机制,制定我市国有资产资源盘活三年行动方案,成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活专班,第一时间细化分解各领域目标任务清单,推动目标任务落实落细,由责任部门制定盘活具体计划并实施,且定期通报责任部门盘活进展,确保工作稳序落地;聚焦融资聚财,紧盯银行融资政策形式,持续梳理拓展盘活标的种类,优先盘活易融资的国资项目,加大经营性房产、小微园、工业园区、特许经营权等非城投类国资的盘活,努力实现降低融资难度以提升盘出“真金白银”的成功率;加强涉税谋划,由税务部门发挥专家优势,研究谋划国有资产盘活的涉税优惠政策,协助我市各盘活责任部门破除税务知识盲区,走出一条盘活收入最大、税费负担最轻、手续流程最简的盘活路子。

(三)三攻坚力压自然资源管理全面优化

1.打好规划编制攻坚战。一是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力争12月底前完成14个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二是建立规划编制“一本账”,完成南部新城等控规修编工作,编制村庄规划20个,编制近期重点项目专项建设计划,加强南滨江等有机更新团块风貌管控。

2.打好“三万行动”攻坚战。一是“万亩整治”方面。落实耕地保护考核,加强耕地调查监测,建立耕地“进出平衡”项目库,确保耕地保有量36.2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31.04万亩以上,耕地占补、耕地进出基本保持平衡,违法占用耕地实现“零新增”。开展全域土地整治,启动实施的2个跨乡镇和3个单乡镇项目,子项目开工率达25%以上;完成南滨龙潜等3个续建类项目的整体验收;力争6项考核指标争先进位,“多田套合率”达到全省中上水平。实施一体化土地整治,2024年完成土地整治项目22个,产生耕地数量600亩、水田指标1000亩。二是“万亩盘活”方面。做好存量土地开发利用,开展全域调查,编制专项规划,制定实施计划,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2000亩。大力推进土地“双清”,完成批而未供土地清理2500亩、供而未用土地处置4500亩争取用地指标,加强重大项目包装,力争各类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000亩以上,飞云江二期治理工程、S3线附属配套工程等项目争取列入2024年省政府重大项目清单,争取国家单列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约2000亩。做好土地出让,实行“以需求决定供给”的土地供应政策稳定土地市场,计划2024年经营性用地出让29宗1362亩,预计出让金91.24亿元;列入储备地块17宗1281亩,预计出让金43.79亿元;工业用地(用海)计划出让45宗2136亩,预计出让金13.1亿元;列入储备地块17宗1620亩,预计出让金10.22亿元。三是“万亩拆改”方面。谋划梳理项目资金需求计划清单,加快研究专项基金、土储债、房票安置、工程建设、分房定位等工作事项,推进团块拆改及“安置提速”工作,助力我市城市有机更新。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服务保障、政策保障,加快出台《瑞安市支持老旧工业区(点)改造政策》,在延长工业土地使用年限、鼓励工业用地增容、完善功能配套、鼓励“工业上楼”等方面进一步细化优化,全年推进老旧工业区重点区块改造提升项目27个以上,拆除面积1500亩、拆后供地700亩、拆后开工90万平方米以上。

3.打好督查整改攻坚战。一是加强土地矿产管理,落实自然资源督察整改。深入实施七大专项执法和五大专项整治行动,力争土地卫片执法连续15年实现“零约谈、零问责”。二是全面推行“田长制”,落实耕保督察整改。推行“人防+技防”模式,推动各级田长办实体化运行,推广使用“耕地智保”APP,确保破坏耕地、违法占用耕地发现的问题闭环处置到位。三是全面推行“林长制”,落实森林督察整改。深入实施林业增汇试点,开发林业碳汇CCER项目,推进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扩面提质,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4500亩、油茶造林和改造抚育4888亩、互花米草除治1353亩。加快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争取2024年底前33项县级评价指标全部达标。开展南北麂列岛国家公园创建工作,配合做好评估区科学考察。四是加强海洋管理,落实海洋督察整改。深入开展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完成6项试点工作。加强项目用海保障,完成丁山三期北区兴远路等项目用海审批。将丁山三期南片2000亩高滩养殖纳入自然淤积区,为下轮海岸线修测打好基础,为垦造耕地提供潜力空间。五是加强生态修复,落实环保督察整改。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治理,制定“一矿一策”,完成废弃矿山工程治理4个48亩。

我市2023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对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报告,全面反映我市各类国有资产基本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及下步思路等。下一步,我们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紧盯问题、把脉问诊、制定良方夯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工作长效机制,助力我市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瑞安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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