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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5-02-11     阅读次数:2907     作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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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1日瑞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瑞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温州市委的部署,在中共瑞安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紧扣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全力推进“三化五争八跨越”,奋力建设浙南闽北赣东综合性节点城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瑞安新篇章、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标兵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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