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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政府部门工作评议
发布时间:2013-11-19     阅读次数: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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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政府部门工作开展评议是市人大常委会的一项创新工作。根据监督法、省监督条例等规定,在瑞安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于今年开始实施面向部门的工作评议,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了与群众生产生生活息息相关的市教育局、市环保局作评议对象,通过精心组织、扎实工作、认真评议,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有声有色细部署。一是出台工作评议试行办法。制定了工作评议试行办法,并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办法对评议的对象、主要内容、测评方式、跟踪监督、责任追究等作了规定。如其中规定,对测评不满意票超过50%的,建议市委、市政府或其上级主管部门采取组织处理措施,对人大任命的干部启动撤职程序,并根据责任情况,对班子其他成员给予相应的处理。办法的出台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二是制定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了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市委批转了评议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评议的总体要求、工作原则、方法步骤等,从组织上保证了评议工作顺利有效开展。三是召开工作评议动员会。瑞安市人大常委会举行2013年度工作评议动员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叶世林作了全面部署,要求加强领导,科学安排,周密组织,保证评议工作顺利开展。市委副书记陈胜峰在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大家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开展评议,做到客观公正,确保这次评议工作取得良好效果。被确定为评议对象的市教育局、市环保局的局长分别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二、深入调研,兼听兼访广纳谏。一是成立评议调查组。成立两组评议调查组,教育局评议调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济晚任组长,环保局评议调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松鹤任组长。两组的评议调查组成员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工作行事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查报告。二是深入开展评议调查。为全面深入了解教育和环保情况,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多种途径,对教育和环保工作进行深入调查,获得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为评议工作夯实基础。共召开了各个层面的座谈会约30次,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发出工作评议调查表380多份,对测评情况进行汇总,为评议工作提供参考。对教育和环保系统的相关人员进行个别谈话,要求他们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从另一个层面了解教育和环保情况。三是建立网络信箱。在瑞安新闻网和瑞安人大网站上设置“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工作评议意见箱”,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从6月至9月份,网络信箱共收到意见建议60多条。
 
  三、客观评议,一心一意求实效。一是抓好人大常委会评议。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关于2012年以来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和工作评议调查组关于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工作调查情况的报告。之后,对市教育局和市环保局进行满意度测评,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进行票决,测评结果为:市教育局满意10票,基本满意13票,不满意6票,弃权1票;市环保局满意10票,基本满意14票,不满意6票。二是抓好评议意见公开。在梳理汇总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了关于市教育局工作的评议意见和关于市环保局工作的评议意见,并在瑞安日报和瑞安人大网上发布,要求市教育局、市环保局要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切实组织落实。三是抓好整改落实。在评议中,市教育局和环保局按照评议办法和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了自查自纠、边查边纠,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大力整改;在评议后,市教育局和环保局认真研究了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评议意见,积极进行整改,改进了作风、优化了服务,完善了管理等工作,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市人大常委会评议调查组将坚持跟踪监督,对评议发现的违法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监督、责成纠正、一抓到底,决不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作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林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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