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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调研我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2013-11-21     阅读次数: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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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安地处浙南沿海,市域内河网密布,森林植被丰富,优越的自然地理条件为野生动物的繁衍生息提供有利的生态环境。据《瑞安林业特产志》统计,全市陆生野生动物共有52目、225科、1401种,其中:兽类58种、鸟类271种、两栖类13种、爬行类23种,现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5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56种、省重点保护动物46种。为切实保护我市野生动物资源,强化野生动物保护的监管力度,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11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薛小平率调研组先后赴马屿、高楼等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调研,市农林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工商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陪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实地查看了马屿镇上京村白鹭栖息地和高楼森宇大鲵驯养繁殖有限公司,并听取了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调研组认为,近年来,我市有关部门认真贯彻《野生动物保护法》、《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案件查处、规范行政审批、强化疫病防控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执法队伍不完善、保护经费不足、无证经营乱捕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下一步,就如何使我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调研组表示要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群众的保护意识,及时公布违法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共同监督不法行为以弥补执法力量不足;二是完善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三是规范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市场,严格行政许可、严格审批、从严控制,凡驯养繁殖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必须提供合法来源的证明;四是适度增加经费保障,在预算中单列专项,专款专用,以保障宣传奖励等支出。(谢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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