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1日瑞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五十六条规定和陈白羽、金建宇的书面辞职请求,经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陈白羽、金建宇等2人辞去瑞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陈白羽、金建宇的瑞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瑞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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