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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部署2013年代表补(增)选工作
发布时间:2013-12-27     阅读次数: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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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度,部分领导干部因工作岗位变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需要增选、补选为瑞安市十五届人大代表。
  12月初,市人大常委会部署启动2013年度代表补选(增)工作。代表增选、补选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主持,委托选区所在的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具体组织实施。本次增选、补选代表分别采取差额、等额的选举方式,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选举日定为2013年12月26日。
  昨天,24个选区涉及13个单位的补选、增选工作已顺利结束,共补、增选产生24名代表。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这24名当选代表的选举程序合法,资格有效。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石亮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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