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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6-02-11     阅读次数:1486     作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6年2月11日瑞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瑞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温州市委决策部署,在瑞安市委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下,深入践行“八八战略”,紧扣全面推进“五创五城”,提速打造温州都市圈“金南翼”、“全省第三级”主引擎、浙南闽北赣东“强节点”,认真落实“强化检察监督”重要要求,一以贯之践行“三个监督”,深化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加快建设“天瑞地安·智造商港”,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标兵,率先生动展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县域图景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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